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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该类连梁发生剪切破坏时 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不应小于200mm 在反复荷载作用下 w 对角暗撑配筋连梁沿连梁全长箍筋的间距可按本规范表11.3.6-2中规定值的两倍取用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 竖向荷载相对偏小 其体积配筋率ρ wua 11.7.9~11.7.11 ——分别为考虑地震组合的剪力墙及筒体连梁左 当墙肢底截面轴压比大于表11.7.17规定时 当计算间距小于100mm时可取100mm 即对其作用剪力设计值通过增强系数予以增大 11.7.8 水平施工缝处的竖向钢筋配置数量需满足受剪要求 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发生倒塌的关键部位 11.7.2 但其Y 鉴于对高轴压力作用下的受剪承载力尚缺乏试验研究 斜筋及箍筋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间距不宜大于400mm 二 最小 二 应按图11.7.19确定 形成强剪弱弯 0 且直径不宜小于12mm 当配置普通箍筋时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 剪力设计值应作相应调整 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150mm 二 11.7.8 剪力墙在偏心受压时的斜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按本规范第11.7.19条的规定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公式(11.7.2-1)中 2 直径不应小于8mm 可按简支梁计算确定 二级取1.2 剪力墙及筒体的洞口连梁因跨度通常不大 L 式中 根据剪力墙水平缝剪摩擦理论以及对剪力墙施工缝滑移问题的试验研究 11.7.3 其截面限制条件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其余连梁的水平钢筋及箍筋形成的钢筋网之间应采用拉筋拉结 1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 可采用集中对角斜筋配筋(图11.7.10-2)或对角暗撑配筋(图11.7.10-3) bh 右梁端弯矩设计值 11.7.15 剪力墙端部设置的构造边缘构件(暗柱 M 对于普通箍筋连梁 2 ——连梁净跨 取1.0 公式中对轴压力的有利作用给予了必要的限制 一 其截面限制条件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 可采用交叉斜筋配筋(图11.7.10-1) 3的相关规定和国内外的试验结果得出的 一 Gb 交叉斜筋配筋连梁单向对角斜筋不宜少于2Φ12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5 11.7.16 11.7.12 对框架-核心筒结构 mm 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以上一层剪力墙的墙肢两端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尚应符合表11.7.19的要求 其中 一级抗震等级取1.3 间距不应大于200mm ——连梁剪力增大系数 二 弯矩作用的反弯点位于跨中 应 可适当计入满足构造要求且在墙端有可靠锚固的水平分布钢筋的截面面积 三 对图11.7.18所示暗柱 因此 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 w 故本条规定对底部加强部位以上墙肢各截面的组合弯矩设计值乘以1.2的增大系数 如忽略截面中纵向构造钢筋的作用 11.7.18 具体做法是用底部截面的“实配弯矩”M 由于斜筋的水平分量会提高梁的抗弯能力 1)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剪力墙 一 而表11.7.17中的“最大轴压比”则是在剪力墙肢和筒壁墙肢底部设置约束边缘构件的必要条件 5 国内外进行的连梁抗震受剪性能试验表明 wua 有翼墙时应计入墙两侧各一倍翼墙厚度范围内的纵向钢筋 筒中筒结构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 11.7.5 宜设置翼墙或端柱 因此对配置斜筋的连梁 8 M——考虑地震组合的剪力墙底部截面的弯矩设计值 发生破坏时连梁位移延性指标 且不应小于8mm n 集中对角斜筋配筋连梁和对角暗撑连梁中每组对角斜筋应至少由4根直径不小于14mm的钢筋组成 c 1 二 11.7.7 按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及底部截面纵向钢筋实际布置的位置和数量计算 二 各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及筒体洞口连梁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底部加强部位 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肢和筒壁墙肢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2 02版规范缺少对跨高比小于2.5的剪力墙连梁抗震受剪承载力设计的具体规定 剪力墙的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延性需求增大 cua 竖向分布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 配筋 故对这几种配置斜筋连梁的剪力增大系数 三级抗震等级剪力墙 v 2)其他情况 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1.7.1 11.7.6 其中M 较大幅度人为折减连梁刚度的做法将导致地震作用下连梁过早屈服 应分别按顺时针方向和逆时针方向计算 剪力墙结构 对角暗撑配筋连梁中暗撑箍筋的外缘沿梁截面宽度方向不宜小于梁宽的一半 给出了各种结构体系剪力墙肢截面厚度的规定 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 同时对约束边缘构件中纵向钢筋的最低配置数量以及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箍筋的最低配置数量作出限制 4 剪力墙及筒体洞口连梁的纵向钢筋 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 连梁沿上 及配箍特征值λ 以便在联肢剪力墙和联肢筒壁墙肢中使塑性铰首先在各层洞口连梁中形成 率 一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 除普通箍筋外宜另配置斜向交叉钢筋 试验表明 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对一级抗震等级 端柱 翼墙和转角墙)的范围 本次修订根据近年来的工程经验对各类结构中剪力墙的最小厚度规定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局部调整 四级取1.0 本条规定一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高度范围内各墙肢截面的弯矩设计值不再取用墙肢底部截面的组合弯矩设计值 拉筋应勾住外侧纵向钢筋 与 为防止连梁过早发生剪切破坏 其水平施工缝处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而竖向分量会提高梁的抗剪能力 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连梁 1.0%和1.0% 表11.7.16中的轴压比限值是一 当墙端无端柱或翼墙时 2)连梁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据此给出了抗震剪力墙肢的受剪承载力上限值 可在不降低或有限降低连梁相对作用剪力(即不折减或有限折减连梁刚度)的条件下提高连梁的延性 也导致塑性铰区以上墙肢各截面的作用弯矩相应有所增大 四级抗震等级时 大部分墙的受剪承载力上限接近于0.25f 各截面所受的剪力基本相等 其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以上一层墙肢应按本规范第11.7.18条的规定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1 拉筋直径不宜小于6mm 二级抗震等级墙端无端柱或翼墙的剪力墙的最小墙厚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 在地震反复作用下 沿连梁全长箍筋的构造宜按本规范第11.3.6条和第11.3.8条框架梁梁端加密区箍筋的构造要求采用 材料强度标准值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计算的正截面抗震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 2 能够达到非线性地震反应分析时结构对连梁的延性需求 其受剪承载力上限下降约20% 底部加强部位墙肢约束边缘构件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 其中 主要承受水平地震作用产生的弯矩和剪力 11.7.2 值应取剪力墙的正截面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对于一 端柱 1 11.7.4 连梁达到所需延性时能承受的最大剪压比是不同的 本次修订提高了三级抗震等级剪力墙的设计要求 其截面限制条件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考虑地震组合时的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剪力设计值 其正截面受力性能 跨高比小于2.5时的连梁抗震受剪试验结果表明 构造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 本次规范修订补充了跨高比小于2.5的连梁的抗震受剪设计规定 且不应小于600mm 应配置双排或多排钢筋 间距不应大于200mm 设计中应注意 不落地的剪力墙 11.7.9 因端部无端柱或翼墙的剪力墙与端部有端柱或翼墙的剪力墙相比 在设置有斜筋的连梁中 对于配置斜筋的连梁 近年来对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的非线性动力反应分析以及对小跨高比连梁的抗震受剪性能试验表明 参照一般偏心受拉构件的受剪性能规律及偏心受压剪力墙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 当底部轴压比超过一定限值后 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肢和筒壁墙肢 一 还给出了用层高或无支长度的分数表示的厚度要求 11.7.6 其他部位 且配筋不宜少于2Φ12 底部加强部位以上部位应按墙肢截面地震组合弯矩设计值乘增大系数 对于剪力墙肢底部截面同样需要考虑“强剪弱弯”的要求 剪力墙及连梁 11.7.5 计算体积配箍率时 反复加载时的受剪承载力比单调加载时降低约15%~20% 跨高比大于2.5时 筒体及剪力墙洞口连梁的剪力设计值V 11.7.10 二级抗震等级的连梁 拉筋的间距不应大于连梁宽度和200mm的较小值 (1)对一 框架-核心筒结构 梁截面的受压区高度很小 aE 应按本规范第11.7.19条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右端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实配的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 318-08规范的相关规定和国内外进行的试验结果给出的 采用较大幅度地折减连梁的刚度以降低连梁的作用剪力 3 直径不应小于6mm 剪力墙两端及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 在对试验结果及相关成果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 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时截面的内力臂可近似取为截面有效高度h 国内外剪力墙的受剪承载力试验结果表明 通常采用的抗震构造措施包括 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 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一般部位剪力墙以及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 设计时可根据连梁的适应条件以及连梁宽度等要求选择相应的配筋形式和设计方法 c bh 弯矩调整增大后 1)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 V 11.7.17 框架-剪力墙结构 4 11.7.13 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或拉筋沿竖向的间距 二级抗震等级时 当连梁截面宽度不小于400mm时 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l 注 一 并取其较大值 11.7.7 和λ 交叉斜筋配筋连梁的对角斜筋在梁端部位应设置不少于3根拉筋 并应按本规范第11.7.18条的规定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规定了剪力墙厚度大于140mm时 11.7.19 对二 1 其延性能力能够达到地震作用时剪力墙对连梁的延性需求 剪力墙的反复和单调加载受剪承载力对比试验表明 受弯承载力中应考虑穿过连梁端截面顶部和底部的斜向钢筋在梁端截面中的水平分量的抗弯作用 三级抗震等级的核心筒角部墙体的边缘构件尚应按下列要求加强 当采用对称配筋时 也是为了对剪力墙肢和筒壁墙肢底部的抗弯能力作必要的加强 梁两侧的纵向构造钢筋的面积配筋率尚不应小于0.3% 按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式中 另一方向不宜小于梁宽的1/5 并且仍不能避免发生延性不足的剪切破坏 连梁通常采用上 值的相同方法确定 翼墙与转角墙分别不应小于图中阴影部分面积的1.2% 使连梁具有一定的延性 c /2的区域如图11.7.18所示 通常在进行结构内力分析时 wua 在受弯承载力极限状态下 当梁的腹板高度h 剪力墙及连梁 M 通过改变小跨高比连梁的配筋方式 11.7 应按实配钢筋面积(计入受压钢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并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计算 考虑到满足本规范第11.7.10条规定的连梁已具有必要的延性 其他情况 剪力墙在偏心受拉时的斜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箍筋的配置范围及相应的配箍特征值λ 将非抗震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中各个组成项均乘以降低系数0.8 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 对于普通配筋连梁给出了连梁剪力设计值的增大系数 1 国内外各种配筋形式连梁的试验结果表明 2)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变形能力以及端部侧向稳定性能均有一定降低 三级抗震等级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2)连梁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于9度设防烈度的剪力墙肢要求按底部截面纵向钢筋实际配置情况确定作用剪力的增大幅度 耗能能力将降低20%左右 连梁纵向受力钢筋 V——考虑地震组合的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 2 目前在进行小跨高比剪力墙连梁的抗震设计中 对偏心受拉剪力墙的受剪承载力未做过试验研究 3 配置有对角斜筋的连梁 交叉斜筋伸入墙内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 为了保证该部位的抗震延性能力和塑性耗能能力 11.7.14 11.7.13 11.7.3 底部加强部位应按墙肢截面地震组合弯矩设计值采用 无支长度是指墙肢沿水平方向上无支撑约束的最大长度 二 当墙肢轴压比不大于表11.7.17规定时 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300mm 0 给出了偏心受拉剪力墙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 之和 单组折线筋的截面面积可取为单向对角斜筋截面面积的一半 不小于450mm时 其中配置普通箍筋连梁的设计规定是参考我国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2 为保证剪力墙的承载力和侧向(平面外)稳定要求 二 二 集中对角斜筋配筋连梁和对角暗撑配筋连梁是参考美国ACI 直径不宜大于墙厚的1/10 的差值 一 ——剪力墙底部截面按实配钢筋截面面积 端柱 11.7.4 作为抗震偏心受压剪力墙肢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 为了提高剪力墙侧向稳定和受弯承载力 可取为1.0 对剪力墙肢和筒壁墙肢底部约束边缘构件中纵向钢筋最低数量作出规定 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 筒体及剪力墙洞口连梁 wb 11.7.1 根据研究成果和地震震害经验 剪力墙厚度大于140mm时 除集中对角斜筋配筋连梁以外 一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各墙肢截面考虑地震组合的弯矩设计值 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暗柱 RE 集中对角斜筋配筋连梁应在梁截面内沿水平方向及竖直方向设置双向拉筋 极限位移将减小一半左右 本次修订增加了跨高比小于2.5适用于两个剪压比水平的3种不同配筋形式连梁各自的配筋计算公式和构造措施 其值可取1.2 11.7.15 即不超过0.2f 为了实现强剪弱弯 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的构造箍筋 ——分别为连梁左 与02版规范相比 一 并参照国外有关规范的规定提出本条的要求 11.7.12 剪力墙肢轴压比指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的轴压力设计值与墙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的比值 其竖向和水平向分布钢筋不应少于双排布置 三级抗震等级落地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及以上一层的墙肢两端 考虑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V 宜满足表11.7.18的要求 且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宜全部采用箍筋 剪跨比λ大于2.5时 2 三级取1.1 一 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 1)受剪截面应符合式(11.7.10-1)的要求 下边缘单侧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 1 对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100mm 筒体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不宜改变墙体厚度 v 当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 其截面限制条件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该截面的组合弯矩设计值的比值与一个增强系数的乘积来增大作用剪力设计值 剪力墙的墙肢截面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1.7.11 wua 3 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肢和筒壁墙肢的轴压比进行限制 不能通过增加斜筋数量单纯提高梁的抗剪能力 跨高比不大于2.5时 给出了剪力墙分布钢筋最大间距 (2)对一 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值应取零 3 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而使剪力墙肢和筒壁墙肢底部的塑性铰推迟形成 本次修订 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的规定 1)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剪力设计值应相应提高 二级抗震等级的底部加强部位 交叉斜筋配筋连梁的设计规定是根据近年来国内外试验结果及分析得出的 下纵向钢筋用量基本相等的配筋方式 剪力墙的水平分布钢筋可作为连梁的纵向构造钢筋在连梁范围内贯通 故适当加大了一 底部加强部位以上宜按本规范图11.7.18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采取不同的配筋方式 该部位也是防止剪力墙结构 除为了保证剪力墙肢和筒壁墙肢底部所需的延性和塑性耗能能力之外 11.7.16~11.7.19 在墙肢或筒壁墙肢两侧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对角暗撑约束箍筋的间距不宜大于暗撑钢筋直径的6倍 1 2 55008执行 其底部加强部位的墙肢轴压比不宜超过表11.7.16的限值 墙厚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2 不应小于140mm 箍筋肢距不应大于350mm 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 值可按本规范第6.2.19条的规定 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 v 对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 对剪力墙最小厚度除具体尺寸要求外 11.7 当洞口连梁截面宽度不小于250mm时 采用本规范第11.4.3条有关计算框架柱端M 剪力墙肢和筒壁墙肢的底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有可能进入屈服后变形状态 由于从剪力墙底部截面向上的纵向受拉钢筋中高应力区向整个塑性铰区高度的扩展 本条根据其受力特征 底部加强部位 当跨高比不大于2.5时 翼墙和转角墙)应符合下列要求(图11.7.18) 应符合下列要求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