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使用 在满足公路施工要求的前提下 复垦或恢复植被 应收集并保存公路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 弃土场或其他地下工程用地 尽量不占用耕地 以用于造地 弃土场的施工防护应符合要求 公路施工 应结合实施要求 分期实施的公路建设项目 2.4.2 尽可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解决 建(构)筑物和设施 对于必须占用耕地的 废弃地 2.4.4 统一规划用地规模 以防止水土流失 扩建公路应充分利用既有场地 改建 2.4.5 可列为临时用地 或利用荒地 尽量减少新增用地 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垦 废弃的旧路应尽可能进行造地 复垦 避免工程废弃 第四节 在公路施工中 2.4.1 不能恢复使用时 对取 节省用地 在完工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垦 取 并根据工程进度统筹安排 当能恢复使用时 应按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另行计算 施工临时用地应严格控制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