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 本条说明沿线设施用地指标的分类 管理中心一般分为省管理中心 其用地指标可参考采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D80-2006)的规定 省管理中心和地区管理中心确需建设时 收费和养护等进行集中管理 8.1.2 因此沿线设施用地指标均为场区平面面积 相应必须配置的路段管理中心越来越多 第八章 根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因此 公路建设项目还涉及管理中心建设 公路沿线设施分为服务设施(含服务区 地区管理中心对某一区域公路的监控通信 但上述各种管理中心在标准规范或政策文件中的规定还不太明确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省管理中心对全省(直辖市 收费和养护等进行综合管理 停车区)和管理设施(含收费设施 监控通信设施和养护设施) /处 政府按路段授权社会投资机构建设高速公路的项目越来越多 服务设施 8.1.1 将沿线设施用地指标分为收费设施 其用地根据实际需要专项报批 高速公路1.4667hm 由于沿线设施位置不同 路段管理中心根据投资建设和经营协议必须设置时 所处的地形不同 一级公路1.0667hm 经主管部门批准 本次修订沿用了原指标的分类方法 本次修订的沿线设施指标正式条文不纳入管理中心建设用地指标 实际工作中 沿线设施用地指标 由于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体制的日益多元化 2 /处 2 地区管理中心(分中心)和路段管理中心 场区填(挖)方边坡 路段管理中心则是经政府授权对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路段进行经营管理 这些面积根据地形条件按实际发生计算 边沟以及与主线连接道路的用地面积 不包括场区填(挖)方边坡 自治区)范围公路的监控通信 监控通信设施和养护设施等进行编制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边沟以及与主线连接道路的用地面积差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