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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规定 六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仅占样本的11%左右 高速公路网络体系也初具规模 D20-2006)中 技术指标较低 重点结合近年公路建设新的特点 本次修订 011-94)相比 D20-2006)对互通式立体交叉占地面积的影响主要反映在变速车道 分别进行指标修订或编制 方法较合理 根据搜集的样本 当连接线较长时 对各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及被交叉公路的长度进行了统计分析 图7-2 各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统计概况见表7-3 Ⅴ形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 Ⅳ形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 并保持与原指标的延续性 第一节 考虑不同的保证率和适用条件确定的 表7-1 本次修订将三角区的用地面积单独列出 本次修订结合模型分析进行了验证 取该情况下典型样本用地值 在确定编制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的工程规模时 收费站房 微丘区进入山岭重丘区 原指标中互通式立体交叉的指标及其体系 互通式立体交叉 约占一座互通式立体交叉总面积的0.1%~1% 被交叉公路和匝道所围成的三角区 被交叉公路 近年来 Ⅲ形(含三条左转直连或半直连匝道的四肢交叉) 并按平原 图7-6 为使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界面更加明晰 根据本次修订统计资料 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面积影响较大 并按照典型布设形式对四肢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进行了细化 本次修订 半苜蓿叶形互通式立体交叉 被交叉公路长度统计分析(m) 2 2.统计资料及修正情况 流入流出渐变率及辅助车道的变化上 本次修订 菱形互通式立体交叉 作为该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 为使指标使用起来更加直观 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 半苜蓿叶形互通式立体交叉结合模型分析 山岭重丘区双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 对单喇叭形 主线路基宽度28m的互通式立体交叉约占35% 图7-7 分析对比规范相关指标的变化对互通式立体交叉占地规模的影响 以5亩整倍数取值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7.1.3 7.1.6 D20-2006)的技术指标建立模型 因此纳入沿线设施用地指标 011-94)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分析结果表明 半苜蓿叶及菱形互通式立体交叉由于样本数量少 以筛选并纠正后得到的样本数据为基础 本条规定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的调整系数及使用条件 图7-3 7.1.8 通过建立模型 不确定性较大 7.1.9 对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章 四车道高速公路占大多数 统计资料中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因此 考虑设调整系数 1.新规范等对用地指标的影响分析 且样本项目建成时间早 在模型分析的同时 将互通式立体交叉分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和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两大类 取样本置信度为95%的置信区间计算的用地值做校核 取该情况下典型样本用地值 最后得到该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 互通式立体交叉统计资料概况 原指标对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未进行细分 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 Ⅰ形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 Ⅲ形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 为更准确地反映公路建设的新特点 表7-3 总里程约5283km 故本章指标仅考虑参照被复合的两个子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之和取值 编制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所选用的典型工程的主要标准见表7-4 调整系数编制方法为 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标准和规模不同时 本条规定了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 图7-8 指标更加合理 理论值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互通式立体交叉模型得出 其修订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不再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原指标的工程规模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分别规定) 分析结果及修订采用值见表7-2 本次修订量化了山岭重丘区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 对参与数据分析的样本进行了用地范围的甄别和用地面积的进一步修正 本条规定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的调整系数及使用条件 在全国高速公路建设总规模中 互通式立体交叉典型工程的主要标准 不纳入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内 在实际建设中 作为该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调整系数上限 形式划分为三肢交叉单喇叭形 作为该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调整系数上限 大多数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面积包含了主线 本次修订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范围的界定未作大的调整 Ⅱ形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 即扣除改路 表7-2 对通行能力要求较高 是在对理论值和统计值进行综合分析计算的基础上 主线路基宽度24.5m的互通式立体交叉约占72% 图7-1 交叉工程用地指标 近年来 7.1.5 平原 需采用较高指标(如设计速度等)或受地形等因素制约难以紧凑布局时 对山岭重丘区互通式立体交叉没有直接规定用地指标 鉴于复合式互通式立体交叉与两独立的子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要用地规模差异为不超过1000m的净交织段增加的用地面积 互通式立体交叉主线 要求及新的技术标准 作为该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 被交叉公路的长度 D20-2006)技术指标对互通式立体交叉占地的主要影响为变速车道 本次修订不再提出具体用地指标 未对其长度进行调整 分析对比了规范相关指标的变化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相关部分长度的影响 并依据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图7-4 因此 除以常规值 五肢及五肢以上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面积受多种因素影响 使得形式相同但连接线长度不同的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规模差异较大 其中互通式立体交叉289座 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由于功能的要求 本次修订不依据统计值确定用地指标 3.用地指标的确定 或难以在统一条件下分析 在百分位取5的整倍数 Y形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 按照主线公路技术等级和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形式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 山岭重丘地形类别划分 分析结果见表7-1 单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 在百分位取5的整倍数 最终选取典型样本的用地值 7.1.4 双喇叭形 并按5亩整倍数取值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路基宽度相同 结合典型样本的用地值 同时也更符合建设习惯 供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取舍 剔除资料残缺和数据离散性偏大且无法校核的样本 辅以模型分析 设计速度相同时 受地形类别的影响较小 由于互通式立体交叉连接线的规模具有不确定性 在百分位取5的整倍数 基础资料不全 由于技术标准的变化引起的占地规模变化值约为0.1~0.3hm 表7-4 调整系数按如下方法编制 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基本形式及用地范围示意如图7-1~图7-10所示 对单喇叭形和平原 本次修订 半苜蓿叶形和菱形互通式立体交叉由于样本数量极少 通过选取有代表性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形式分别按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J 分为Ⅰ形(含一条左转直连或半直连匝道的四肢交叉) 三肢的为Y形 山岭重丘区互通式立体交叉中 从搜集到的资料样本看 除以常规值 但其用地面积是单独计列的 本次修订搜集到的不同地形类别的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资料样本较少 指标本身不包含三角区用地 并尽量以统计资料为主要依据 其中 或不具代表性 修订后的用地指标能够满足一般情况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需求 Ⅱ形(含两条左转直连或半直连匝道的四肢交叉) 加之该种形式的互通式立体交叉使用较少 根据其同类条件进行分组分析和综合分析 其中半苜蓿叶形互通式立体交叉主要根据技术标准变化 连接线等非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用地面积 取样本置信度为95%的置信区间计算的用地值做校核 微丘区互通式立体交叉中 微丘区双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 各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需调整时的主要技术标准见表7-5 因此 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需调整时的主要技术标准见表7-5 在百分位取5的整倍数 以尽可能提高样本分析数据基础条件的一致性 被交叉公路计算长度和路基宽度的调整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的影响则是根据长度和宽度调整公式计算得到 Ⅳ形(全部为直连或半直连匝道的四肢交叉) 匝道及匝道与交叉公路围成的区域及匝道收费广场 本次修订基本沿用了原指标的体系及相应编制方法 本次修订规定连接线的用地单独计列 互通式立体交叉需调整时的主要技术标准 对主线仅按照路基宽度划分 本次修订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及被交叉公路的路基宽度结合上述统计分析结果 同互通式立体交叉总用地规模相比所占比例较小 选取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典型样本用地值 并结合新的建设特点 本次修订对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不分地形类别 调整指标由根据模型分析得到的公式计算 7.1.7 收费站管理设施与互通式立体交叉合并设置时 本条规定当实际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 本次修订通过建立模型分析获得相关新规范的一些规定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的影响 图7-9 提出新的指标 以能覆盖总有效样本约75%范围的用地值校核 主线 其用地面积可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工程方案实际计算 流入流出渐变率及辅助车道的变化 统计值通过对搜集的样本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得出 图7-10 虽统一征地 并依据分析结果及目前公路建设的特点对主线及被交叉公路的长度进行了修正 半苜蓿叶形和菱形 菱形互通式立体交叉仍按模型分析确定调整系数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C 主线多为一级公路 图7-5 参考样本数据统计分析值 作为该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调整系数上限 取置信度为75%的置信区间对应的用地值校核 Ⅴ形(全苜蓿叶形四肢交叉) 四肢交叉单喇叭形 菱形互通式立体交叉则按照模型分析计算值作为其用地指标 对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也仅按照设计速度划分不同的技术指标 针对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又专门搜集了样本47个 作为该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调整系数上限 7.1.2 微丘区双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 四肢的 以能覆盖总有效样本约90%范围的用地值做校核 对原指标进行修订和完善 可对用地指标进行调整 当少量互通式立体交叉转向交通量大 并参考原指标的高值修正折减后 山岭重丘区双喇叭形及各形式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有效样本数量较少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 且建设时间早 为符合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习惯 B01-2003)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平原 各种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工程实例更加丰富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已从平原 除以常规值 互通式立体交叉连接线也需要单独计列规模 在同等条件下 本次修订在互通式立体交叉方面搜集了共109条公路(路段)的相关资料 按照左转直连或半直连匝道的数量 7.1.10 并按照编制本章指标的工程规模对各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实际工程规模进行修正 规范相关指标的变化对互通式立体交叉区间长度影响分析 表7-5 /座 管理中心 对原指标进行修正 与《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J 复合式互通式立体交叉出现的频率有所增加 双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 微丘 考虑到部分省份不征用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由主线 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