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占地约1.9hm 考虑部分公路的道班房承担养护工区的功能 8.5.2 其中 本条规定了养护工区和道班房的用地指标 2 (24亩) (6.6亩) 宜尽可能合并建设 当设置桥隧养护管理站时 2 2 养护设施 每处平均占地约0.44hm 高速公路养护工区共9处 2 从节约用地出发 本次修订共搜集到17处养护工区资料 因此本次修订适当调整增加了指标值 则可能需要单独设桥隧变电站 从节约用地出发 8.5.4 平均占地约1.5590hm 8.5.1 原指标规定的最大面积1.0hm (15亩)/处偏小 合并设置的用地面积可参照第8.4.4条的说明确定 最大约1.6hm 在有条件情况下 桥隧养护管理站和变电站是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特大桥(特别是跨海大桥) 2 且现在很多项目只建设一个道班房 桥隧养护管理站与桥隧监控通信站具有部分同质性 8.5.3 最小0.0670hm (4.5~7.5亩)偏小 (28亩)/处 第五节 从数值看原指标规定的每处0.3~0.5hm 修订说明如下 经统计分析 2 本次修订共搜集到9处道班房资料 养护工区也应尽可能合并建设 本条说明了养护设施的分类及其适用情况 如果不设桥隧养护管理站 一般包含变电房等设施 隧道(特别是偏远山区隧道)的修建而产生的养护管理方面新的需求 基于统计分析结果及调研情况 经统计分析 本条规定桥隧养护管理站和桥隧变电站的用地指标 但离散度较大 合并设置的用地面积可参照第8.4.4条的说明确定 本条对北方积雪冰冻地区的养护设施用地指标调整作出规定 (1亩) 本次修订主要依据搜集资料统计情况对原指标进行修正 2 8.5.5 (23.388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