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处平均占地约0.44hm 养护设施 桥隧养护管理站与桥隧监控通信站具有部分同质性 一般包含变电房等设施 宜尽可能合并建设 2 8.5.3 本次修订共搜集到17处养护工区资料 从节约用地出发 (1亩) 修订说明如下 最大约1.6hm 其中 (23.388亩)/处 考虑部分公路的道班房承担养护工区的功能 原指标规定的最大面积1.0hm 经统计分析 2 (28亩)/处 平均占地约1.5590hm 本条规定了养护工区和道班房的用地指标 (24亩) 当设置桥隧养护管理站时 且现在很多项目只建设一个道班房 2 8.5.4 2 隧道(特别是偏远山区隧道)的修建而产生的养护管理方面新的需求 最小0.0670hm 但离散度较大 因此本次修订适当调整增加了指标值 (15亩)/处偏小 合并设置的用地面积可参照第8.4.4条的说明确定 2 基于统计分析结果及调研情况 桥隧养护管理站和变电站是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特大桥(特别是跨海大桥) 本条说明了养护设施的分类及其适用情况 8.5.5 第五节 8.5.1 本条规定桥隧养护管理站和桥隧变电站的用地指标 高速公路养护工区共9处 则可能需要单独设桥隧变电站 (4.5~7.5亩)偏小 合并设置的用地面积可参照第8.4.4条的说明确定 在有条件情况下 (6.6亩) 本条对北方积雪冰冻地区的养护设施用地指标调整作出规定 养护工区也应尽可能合并建设 平均占地约1.9hm 2 从数值看原指标规定的每处0.3~0.5hm 本次修订共搜集到9处道班房资料 如果不设桥隧养护管理站 8.5.2 从节约用地出发 经统计分析 本次修订主要依据搜集资料统计情况对原指标进行修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