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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吊车工作载荷状态由轻级到重级而增大 注 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宜多于2台 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不应多于2台 而2台或4台同时满载 对双层吊车的多跨厂房宜按上层和下层吊车分别不多于4台进行组合 多台吊车的组合 上层吊车只考虑空载的工况 6.2.1 多台吊车的组合 沈阳 其次是各吊车同时集聚在同一柱距范围内的可能性 当下层吊车满载时 最多只考虑4台吊车 不宜多于4台 鞍山 考虑多台吊车水平荷载时 根据在北京 无论是由2台还是4台吊车引起的 双层吊车的吊车荷载折减系数可以参照单层吊车的规定采用 计算排架考虑多台吊车竖向荷载时 68-84时 而在计算吊车水平荷载时 上海 插入了台数为3的可能情况 容许在计算吊车竖向荷载时 应按实际情况考虑 因此 对多跨厂房 9-74规范对吊车荷载 在参与组合的吊车数量上 对单层吊车的单跨厂房的每个排架 6.2 2台吊车以邻接距离运行的情况还是常见的 多台吊车的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的标准值 本条文给出的折减系数值还是偏于保守的 由于同时制动的机会很小 装配和铸造车间 多台吊车的荷载折减系数 当上层吊车满载时 对单跨厂房设计时最多考虑2台吊车 上层吊车应按空载计算 为了计算上的方便 其吊车载荷有所不同 6.2 在编制GBJ 它主要取决于柱距大小和厂房跨间的数量 TJ 冲压 不予考虑 都按同时满载 下层吊车不应计入 在同一柱距内同时出现超过2台吊车的机会增加 本次修订增加了双层吊车组合的规定 同跨2台和相邻跨2台的差别不大 曾在全国3个地区9个机械工厂的机械加工 下层吊车不应同时作业 上层吊车满载时 且小车又同时处于最不利位置的概率就更小 中 且其小车位置都按同时处于最不利的极限工作位置上考虑 但3台吊车相邻运行却很罕见 对双层吊车的单跨厂房宜按上层和下层吊车分别不多于2台进行组合 实际上这种最不利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 因此 6.2.2 容许最多只考虑2台吊车 且当下层吊车满载时 并将此规定直接引用到横向水平荷载的折减 对单层吊车的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 对额定起重量为2t~50t的轻 大连等地的实际观察调查 根据实际观察 GB 根据分析结果表明 随额定起重量的增大而减小 在同一跨度内 设计厂房的吊车梁和排架时 吊车荷载的折减系数与吊车工作的载荷状态有关 考虑参与组合的吊车台数是根据所计算的结构构件能同时产生效应的吊车台数确定 表6.2.2 计算排架时 能产生影响的也只是2台 经整理并通过统计分析 应乘以表6.2.2中规定的折减系数 本条文给出的折减系数是从概率的观点考虑多台吊车共同作用时的吊车荷载效应组合相对于最不利效应的折减 6.2.1 重级工作制的57台吊车做了吊车竖向荷载的实测调查工作 即不同吊车有各自的满载概率 为了探讨多台吊车组合后的折减系数 即使发生 对不同工作制的吊车 6.2.2 根据所得资料 由于柱距所限 对单跨或多跨厂房的每个排架 50009-2001修订时 但考虑隔跨吊车对结构的影响减弱 并参考国外规范的规定 在对竖向吊车荷载分析结果的基础上 当情况特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