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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 在本规范中原则上不规定与此有关的分项系数的取值 可按《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本条为本次修订增加的内容 由永久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 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的效应设计值 规定了可变荷载设计使用年限调整系数的具体取值 可采用两种方法 50009-2001修订时 地下水压力作为永久荷载考虑时 与规定的目标可靠指标之间 建议取γ 3.2.10 公式(3.2.3-1)和公式(3.2.3-2)给出了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的表达式 可通过选择不同重现期的值来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变化 按本规范第E.3.3条的规定确定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 具有相同的概率分位值 爆炸 我国近年因撞击或爆炸导致建筑物倒塌的事件时有发生 应取1.3 Q 考虑到简化规则缺乏理论依据 计算值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 d ——结构重要性系数 =1.1 =1.3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 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可变荷载是一个随机过程 k i 它通常是一个固定值 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各个组合的表达式 2 3.2.2 选用不同的组合 无法明显判断时 Q 50153-2008的规定 可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 可在结构设计规范中撤销这些补充的规定 Q 裂缝 过去主要是验算结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变形和裂缝 和γ 当永久荷载效应与可变荷载效应相比很大时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其变异系数一般较小 值 应按本规范第3.2.4条采用 设计使用年限调整系数γ d 对某些材料的结构 这方面应在结构设计规范中考虑 或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 2)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 L 通过设计都能使结构维持在相同的可靠度水平上 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 如内力 注 雪荷载 设计使用年限越短 原规范只是规定了偶然荷载效应的组合原则 其中γ GB 应根据所考虑的正常使用具体条件来考虑 可取γ 乘以一个统一的组合系数0.9的简化方法 在当前的设计中 =1.35 Q 也给出了重现期为10年和100年的风压和雪压值 3.2 调整系数γ 可按线性内插确定 偶然事件本身属于小概率事件 各地方有差异 滑移或漂浮验算 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 与结构的用途和重要性有关 由于是本次规范修订新增内容 选得一组最优方案为γ 必须指出 50和100年时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可变荷载调整系数γ k ——按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G k 并选取其中最不利的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因此 对于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K R 增加了结构的自重占主要荷载时 虽然过去在有些结构设计规范中 的分项系数 1.2 分析表明 2)其他情况 1.3和γ 式中 以免发生矛盾 荷载组合 ——按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Q 与使用时间没有太大关系 对雪荷载和风荷载 的具体数据 机房 在方案设计阶段 与基本组合中的规定相同 Q 所以实际情况下偶然荷载值超过规定设计值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例如对于标准值大于4kN/m 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求得组合后在结构中的总效应 表1 是为解决设计使用年限与设计基准期不同时对可变荷载标准值的调整问题 本次修订取消原规范第3.2.4条关于一般排架 k 设计中的极限状态往往以结构的某种荷载效应 仍允许采用对所有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的效应设计值 可考虑自身的特点 本规范引入的《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而要求基本组合中所有可变荷载在作为伴随荷载时 k 1 应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 为主导可变荷载Q 内的可靠指标与在设计基准期T的可靠指标相同 d 可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S 因此 可供选用 但为保证人的生命安全 应采用基本组合 或按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其他不同的方法 应按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澳大利亚等有关规范都有关于建筑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的规定 1 但对永久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 故要以强制性条文规定 由于其有效荷载是核定的 对结构的倾覆 1 表3.2.5 1)对标准值大于4kN/m 考虑荷载出现的变化性质 偶然荷载的特点是出现的概率很小 引入可变荷载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调整系数的目的 用于偶然事件发生后受损结构整体稳固性验算的效应设计值 c ψ 50153-2008附录A1给出了设计使用年限为5 对所考虑的极限状态 框架结构基本组合的简化规则 往往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 结构使用中荷载出现“大值”的可能性越大 此时 为主导可变荷载Q Q 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q L =1.2 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 为可变荷载设计基准期最大值的变异系数 荷载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 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 参照国际标准 注 L 1 f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荷载组合 2 当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 取其中最不利的一组作为该极限状态的设计依据 应力等的限值 式中 针对永久荷载与办公楼活荷载 主导可变荷载的频遇值与伴随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的效应组合 因此也可归入这一类 即只有在可变荷载包含风荷载时才考虑组合值系数的方法 50153-2008 在正常使用的极限状态设计时 50009-2001修订时 设计还要保证偶然事件发生后受损的结构能够承担对应于偶然设计状况的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 =1.2 则称此特定状态为结构对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也曾为此专门给出某些补充规定 裂缝 γ 当设计使用年限与设计基准期不同时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S 荷载偶然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 应根据问题性质 在应用公式(3.2.3-2)的组合式时 i i 若仍采用γ =0.7 1.6共3×6组方案中 应按表3.2.5采用 应在各本结构设计规范中对此作出相应的补充规定 抗连续倒塌设计有多种方法 表1给出了部分可变荷载对应不同设计使用年限时的调整系数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当考虑短期效应时 对于偶然设计状况(包括撞击 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控制的极限标志也不一定仅限于变形 偶然荷载效应组合的表达式主要考虑到 则结构的可靠度就不能达到目标值的要求 分析还表明 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1.4 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 设计使用年限越长 1 可以得到下面γ 对可变荷载的标准值进行调整 实际上 同时也避免了永久荷载为主的结构安全度可能不足的后果 G S 当对S 应力 3.2.9 当设计者无法判断时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k 3.2.1 比较可知规范的取值基本偏于保守 3 例如变形 i γ 加拿大 L 3.2.8 并应按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目前还不可能采用统一的系数 当需要用手算初步进行荷载效应组合计算时 对于吊车荷载 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但由于大部分可变荷载的统计参数并不掌握 规范中采用的系数目前是按工程经验经判断后给出 γ 2 3.2.5 频遇组合系指永久荷载标准值 但在实际应用中 设计使用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要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 这个过程建议由计算机程序的运算来完成 荷载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 但为了设计上的方便 在本规范公式(3.2.3-2)给出的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设计组合值中 d 由各结构设计规范自行规定 考虑这个组合式后可以避免可靠度可能偏低的后果 必须注意 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 总不免有挂一漏万的顾虑 式中 γ 根据所考虑的设计状况 3.2.4 Q 应按本规范第3.2.4条采用 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条文中给出的荷载效应组合值的表达式是采用各项可变荷载效应叠加的形式 1 两种不相关的偶然事件同时发生的概率更小 (1)使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T 表达式分别给出了偶然事件发生时承载能力计算和发生后整体稳固性验算两种不同的情况 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为设计依据 G 1 加速度 实质上是控制地基的沉陷 G 也可延伸到其他特定的状态 它不是一个固定值 其标准值是指在结构设计基准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值 对于荷载标准值可控制的活荷载 设计中可降低荷载标准值 S 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 3.2.6 L 则结构的可靠度会随永久荷载效应所占比重的增大而严重降低 Q 而直接采用规定的标准值为设计值 c 应取1.4 j 简化规则已经用得很少 可不采用该组合式进行校核 Q 对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按工程经验采用不大于1.0的值 本次修订引入了可变荷载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 按第二种方法进行分析比较简单 3.2.7~3.2.10 K 按规定设计值设计的结构仍然存在破坏的可能性 L 当没有具体规定时 式中 d 无论采用直接方法还是间接方法 荷载组合 1.2 滑移或漂浮等有关结构整体稳定性的验算中 对于明显不符合该条件的情况 以及与抗力有关的分项系数的取值水平等因素确定 频遇及准永久组合 振幅 0 如地下水荷载的分项系数 G 其分项系数一般建议取1.0 因而设计表达式中不再考虑荷载分项系数 G 设计使用年限长短对结构设计的影响要从荷载和耐久性两个方面考虑 如直接设计法和间接设计法等 宜取小于1.0的系数 这两个分项系数是在荷载标准值已给定的前提下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3.2 ψ Q 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规范给出的表达式都是以荷载与荷载效应有线性关系为前提 G 应采用偶然组合 (2)对偶然设计状况 3.2.1 使按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设计所得的各类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 L 应按荷载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计算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荷载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 对偶然设计状况 ——第1个可变荷载的频遇值系数 相应取γ 当永久荷载效应与可变荷载效应异号时 L 滑移或漂浮的验算有具体规定时 变形 Q 应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作为S (3)偶然事件的发生是一个强不确定性事件 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其设计值为控制其组合为最不利者 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 (2)使可变荷载按设计使用年限T L 本规范分别给出了承载能力计算和整体稳定验算偶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的表达式 以使在不同设计情况下的结构可靠度能趋于一致 ik 一般是以结构的内力超过其承载能力为依据 3.2.3 例如对某些以自重为主的构件采用提高重要性系数 ψ 不一定非以设计基准期内的最大荷载为准 频遇值系数原则上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条文说明中的规定 其中 ——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3.2.4 L 目前美国 δ 由于直接涉及结构的安全性 与按设计基准期T(50年)定义的标准值Q 不应大于1.0 d 按线性内插计算是可行的 3.2.5 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应取小于1.0的值 2 1 的组合值系数 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中 在应用公式(3.2.3-1)时 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仍按原规范的规定采用 耐久性是决定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主要因素 根据表1计算结果 对于风 若仍采用γ C——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 也可仅考虑与结构自重方向一致的竖向荷载 永久荷载效应一般对结构是有利的 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 G 相反 荷载分项系数应根据荷载不同的变异系数和荷载的具体组合情况(包括不同荷载的效应比)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 由于受地表水位的限制 在倾覆 =1.2和γ 结构的极限状态在总体上可分为两大类 其中γ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 L 裂缝等常见现象 均需要验算偶然荷载下结构的局部强度及偶然荷载发生后结构的整体稳固性 由公式(3.2.3-2)给出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设计值 这种组合可以多种多样 ——第i个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 火灾事故的发生) 设计基准期是为统一确定荷载和材料的标准值而规定的年限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目前建议统一取ψ 包括出现与否和不同的作用方向 2 摈弃了原规范“遇风组合”的惯例 1)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不利时 当设计使用年限不为表中数值时 其次才是进行抗连续倒塌设计 可采用准永久组合 相应给出两个规定的系数γ 都必须以其组合值为代表值 确定γ 3.2.7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d γ 并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 式中 1.5 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组合进行设计 2 1 ——按偶然荷载标准值A 暂时建议不低于频遇值系数 所以 如楼面均布活荷载中的书库 1 所以不必同时考虑两种或两种以上偶然荷载 允许在特殊的情况下作合理的调整 为S 此外 因此 在总体上误差最小为原则 当可变荷载服从极值Ⅰ型分布时 采用调整系数γ 永久荷载与住宅活荷载以及永久荷载与风荷载三种简单组合情况进行分析 但为避免与以往设计结果有过大差别 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尚不成熟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提高屋面活荷载的设计规定 欧洲 注 1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而忽略影响不大的横向荷载 (1)由于偶然荷载标准值的确定往往带有主观和经验的因素 而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时 的工业楼面活荷载 经优化后选定的 均应采用偶然组合进行设计 此时从经济上考虑 A 式中的S 荷载标准值可控制的活荷载是指那些不会随时间明显变化的荷载 i 对于标准 出于简化的目的 为可变荷载设计基准期内最大值的平均值与标准值之比 L 对温度作用 虽然各结构标准已经广泛采用分项系数表达方式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仅限于楼面和屋面活荷载 GB 与之有关的荷载效应都是根据荷载的标准值确定的 =1.1 ——第i个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 K Q 3.2.3 与状态有关的荷载水平 d 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中 定义的标准值Q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例如地基承载应力的控制 有时也通过结构应力的控制来保证结构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当涉及非线性问题时 S 裂缝等超过相应规定的标志为依据 68-84编制组曾选择了14种有代表性的结构构件 当考虑长期效应时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如地基承载应力的设计控制 G 1 本规范在附录E除了给出重现期为50年(设计基准期)的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外 应从下列荷载组合值中取用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当在其他结构设计规范中对结构倾覆 振动参数超过设计允许的限值为依据 j 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0.6外 1 c 对表3.2.5中所列以外的其他设计使用年限对应的γ 取1.0 根据设计中要求考虑的结构功能 1 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可变荷载调整系数γ 参照《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设计人员和业主首先要控制偶然荷载发生的概率或减小偶然荷载的强度 2 L 而一旦出现 以及工业楼面均布活荷载等 i 并控制它们不超过限值 在任何情况下 d 在确定其荷载效应时 甚至引起结构与起因不成比例的连续倒塌 对可变荷载 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荷载组合 ——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G 这在理论上仅适用于各项可变荷载的效应与荷载为线性关系的情况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γ 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也仅适用于各项可变荷载效应与荷载为线性关系的情况 由设计基准期最大荷载概率分布的某个分位值来确定 应取重现期为设计使用年限 一般是以结构的变形 偶然荷载的大小也是不确定的 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1 储藏室 所以设计中应提高荷载标准值 除风荷载取ψ 3.2.2 结构使用中荷载出现“大值”的可能性越小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注 将荷载分成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两类 分别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或频遇组合 此外 对其他可变荷载 L 采用公式(3.2.3-2)后 k 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2 加强建筑物的抗连续倒塌设计刻不容缓 还没有太多设计经验 ——第i个可变荷载Q 注 注 3.2.6 ——第j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但考虑到前提条件的局限性 ——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现在结构分析及荷载组合基本由计算机软件完成 因此还必须在所有可能组合中 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量值很大 i 但考虑到经济效果和应用方便的因素 G Q Q 1.4 L 对组合值系数 Q 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满足有关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1.0 L 对持久和短暂设计状况 的表达式 其中S 本次修订针对结构承载能力计算和偶然事件发生后受损结构整体稳固性验算分别给出了偶然组合效应设计值的计算公式 建立表达式的目的是保证在各种可能出现的荷载组合情况下 以保持结构安全和经济的一致性 50153-2008表A.1.9可变荷载调整系数γ 1.3 1 L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 并在γ 基本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应对所有可能同时出现的诸荷载作用加以组合 jk 停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