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按设计规范的方法为主 砖烟囱的实际配筋应符合表11.1. 烟 砖烟囱筒壁 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一般规定 3 1)7度时Ⅰ 2 11.1.3 外观质量良好且符合非抗震设计要求的下列烟囱 Ⅱ类场地 可按本标准第11.1.7条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烟囱的水平抗震计算 高度超过210m时宜按前5~7个振型的组合 不符合要求时应修补和修复 (11.1.7-3) 砌筑砂浆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5 但应计入温度对材料物理力学性能的影响 搭接长度范围内宜用钢丝绑牢 不贯通的钢筋端部应锚入砌体中预留孔内并用砂浆填实 11.1.3 6度时 A类烟囱的抗震构造鉴定 2)烟道高度超过15m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分别按下列公式确定 ——相应于烟囱基本自振周期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 c M 4 故要求其顶部一定范围要有配筋 2 应按下列规定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作用效应 高度不超过60m的砖烟囱 1)高度不超过100m的烟囱 高度不超过60m的砖烟囱 α A类烟囱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2 (11.1.7-2) 相应每增加高度5m 高度超过30mm的烟囱宜符合表中7度时Ⅰ 提出了不进行抗震验算的范围 4m 6的规定 d——烟囱筒身半高处横截面的外径(m) 8度时在总高度2/3处还宜加设钢筋混凝土圈梁一道 2)7度时Ⅲ 0 Ra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40倍钢筋直径 故应着重检查筒壁混凝土的裂缝和钢筋的锈蚀等 1 ——烟囱的基本自振周期(s) 11.1.4 M 混凝土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50mm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 0 1 式中 2m 烟囱的抗震鉴定包括抗震构造鉴定和抗震承载力验算 独立式烟囱在静载下处于平衡状态 通过综合分析确定采取加固或其他相应对策 /d 可按前3个振型的组合 11.1.2 高度不超过30m的烟囱可不配筋 11.1.6 K 1)6度时及7度时Ⅰ 11.1.5 H 参照抗震设计规范 5 Ⅳ类场地和8度时Ⅰ Ⅱ类场地的烟囱 2 本节适用于普通类型的独立砖烟囱和钢筋混凝土烟囱 囱 3m 2 震害表明 11.1 Ⅱ类场地 砖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 高度不超过150m时 4 砖砌体不应松动 竖向地震作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高度超过150m时宜按前3~5个振型的组合 =α 1 高度不超过210m且风荷载不小于0.7kN/m 3 鉴定时需检查筒壁材料的强度等级 T 8度时就有破坏 砖烟囱钢筋端部应设弯钩 T 钢筋混凝土烟囱的筒壁损坏 1)普通类型的独立烟囱的自振周期 Ⅳ类场地和8度时Ⅰ 8 带水塔烟囱等 可采用50mm V 8 11.1.4 环向钢筋可适当减少 并列出89规范的验算公式等 烟囱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Ⅳ类场地和8度时Ⅰ 宜加宽15mm 可按表11.1.7采用 12 特殊形式的烟囱及重要的高大烟囱应采用专门的鉴定方法 2 3 纵筋不宜小于4 2)烟囱底部地震弯矩和剪力 11.1.6~11.1.7 ——烟囱底部的剪力修正系数 砌筑砂浆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5 可不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B类烟囱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烟囱底部由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弯矩 式中 11.1.7 砖烟囱顶部易于破坏甚至坠落 11 7 9度时应进行烟囱的竖向抗震验算 钢筋锈蚀严重 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不符合时 混凝土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8 G 1 2)除本款第1)项外的烟囱宜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0.26+0.0024H 高度不超过150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 烟囱和水塔 截面抗震验算时可不计入筒壁的温度应力 同样要考虑抗震承载力和构造两个因素 不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 11 可采用本条第3款的简化方法 3)7度时Ⅲ 2 =η 5 1)烟道高度不超过15m时 η 1 普通类型的独立式烟囱 贯通的竖向钢筋应锚入顶部圈梁内 11.1.1 竖向地震作用效应的增大系数可采用2.5 新增B类烟囱的鉴定要求 0 并宜有一半钢筋延伸到下部 0 高度不超过60m的砖烟囱 超过时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 1 混凝土不应有严重的腐蚀和剥落 V 砖烟囱上部的最小配筋要求应符合表11.1. 11.1.5 7度时顶部就有破坏 K K RE 砖烟囱的顶部应有圈梁 为保持95鉴定标准的水准 可根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不符合的程度 c 0 1 =0.45+0.0011H H ——烟囱底部由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剪力 (11.1.7-1) (Ⅰ)一般规定 宽度不宜小于筒壁厚度的2/3且不宜小于240mm 砖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 B类烟囱的抗震构造鉴定 (Ⅱ)A类烟囱抗震鉴定 烟囱和水塔 根据震害经验和统计分析 Ⅱ类场地 50011的规定确定 1 烟囱的筒壁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倾斜 Ⅱ类场地的砖和钢筋混凝土烟囱 (Ⅲ)B类烟囱抗震鉴定 烟 2 当砌体内有环向温度钢筋时 4的规定 其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Ⅱ类场地 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可采用0.9 3)7度时Ⅲ 砖烟囱筒壁 2)7度时Ⅲ 对烟囱的抗震能力进行综合评定时 特殊构造形式的烟囱指爬山烟囱 T 可采用下列方法 高度不超过100m的烟囱可采用简化方法 Ⅳ类场地和8度时Ⅰ 钢筋无露筋和锈蚀 圈梁截面高度不宜小于180mm α 砖烟囱顶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独立烟囱采用简化方法进行抗震计算时 高度不超过100m或风荷载不小于0.7kN/m H——自基础顶面算起的烟囱高度(m) G 6 指高度在100m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和高度在60m以下的砖烟囱 11.1 的钢筋混凝土烟囱 且高度不超过210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 (Ⅱ)A类烟囱抗震鉴定 ——基础顶面至烟囱重心处的高度 1 11.1.1 1 9度 钢筋混凝土烟囱与烟道之间应设防震缝 但应符合本标准第11.1.6条的构造规定 应符合下列规定 烟囱抗震鉴定的承载力调整系数γ G /d 下列烟囱可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 ——烟囱恒荷载标准值 的取值同抗震设计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 0 应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 (11.1.7-4) (Ⅲ)B类烟囱抗震鉴定 当符合本节各项规定时 Ⅱ类场地的规定 囱 按本标准第3.0.5条的规定取值 钢筋混凝土烟囱应计算地震附加弯矩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