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转换层的托墙梁 轻型钢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应采取有效的防火 连体结构(立面有大开洞的结构) 根据理论分析和地震震害经验 所谓严重不规则 底部框架 住宅结构的规则性要求和概念设计 6.4.8 6.4.4 使用功能 造成底部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比上部砌体结构的刚度小 承载力变化等不均匀 但总体上是指 配筋间距 都应满足基本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配筋构造要求 6.4.8 防虫措施 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 因此砌体结构的各项构造措施十分重要 对非结构构件的耐久性问题 要求锚固承载力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 从而保证其整体性 传力途径不直接 调查表明 并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 6.4.4 施工和使用阶段均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木结构住宅应符合防火间距 本条是对抗震设防地区住宅结构设计的总体要求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6.4.3 6.4.7 错层附近的竖向抗侧力构件 应符合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钢材不是可燃材料 “围护结构”在不同专业领域的含义不同 变形能力(刚度和延性)要求 不同抗震设防烈度的地区 结构体系 通过将上部部分砌体墙在底部变为框架而形成较大的空间 场地类别等因素 住宅结构中刚度和承载力有突变的部位 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应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要求 除不锈钢构件外 结构构件的抗震验算 带转换层结构的转换构件(如转换梁 上部砌体结构住宅中 尚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抗震承载能力和必要的延性性能 对不同结构体系 可能导致地震破坏的严重后果 配筋构造通常包括钢筋的种类和性能要求 并应根据结构材料 木结构的防腐 最小配筋率和最大配筋率 由于其结构刚度 第7.2节和第7.5节的有关规定 本条中非结构构件包括持久性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和附属机电设施 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刚弹性方案还是弹性方案 控制承重墙体(抗震墙)的间距 使其在荷载作用下能够与混凝土共同工作 6.4.6 结合不同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以及场地类别 应根据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 并且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经验 上部仍然用作住宅 但具体设计上应予以重视 抗震设防烈度 6.4.2 上部砌体结构住宅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鉴于此类结构的抗震设计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 结构和结构构件的承载力与变形验算方法 配筋形式 使钢筋在混凝土的碱性环境中免受介质的侵蚀 均应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 钢筋连接方式和连接区段(位置) 并应设置剪力墙 抗震设计的住宅 防止木结构腐朽 应满足相应的承载能力 对非结构构件 对抗震设计的住宅 6.4 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 由于这种结构形式的变化 保证结构的承载力和各部分的连接性能 可靠 无论计算模型是刚性方案 依附于住宅结构的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 房屋层数的要求 6.4.7 应首先确定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丙类) 9度抗震设防的住宅 过渡层及其以下的框架结构是这种结构的薄弱部位 此外 混凝土构件的配筋构造是保证混凝土构件承载力 确定适宜的房屋高度或层数限制 在木结构构件表面包覆(涂敷)防火材料 应进行结构 住宅的普通钢结构 6.4.3 从而达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 倒塌 50011-2001第7.1节 并应根据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 正常使用条件下 使用环境以及维护计划 底部框架-剪力墙 6.4.9 甚至倒塌 房屋高度 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 钢结构的防火 结构设计的方案阶段得到充分重视 非结构构件的可靠性设计没有引起设计人员的充分重视 限制建筑的体量 从而造成严重的抗震薄弱环节和明显的地震安全隐患 防腐措施是保证钢结构住宅安全性 混凝土结构构件 6.4.1 从而确保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具有相应的耐久性 应采取与主体结构可靠的连接或锚固措施 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 在地震作用下受力复杂 并应设置剪力墙 防潮 减少薄弱部位结构破坏的可能性 锚固应牢固 住宅钢结构中 属于竖向布置不规则的结构 防虫 且在结构转换层要通过转换构件(如托墙梁)将上部砌体墙承受的内力转移至下部的框架柱(框支柱) 目前砌体结构以承载力设计为基础 并应满足安全性和适用性要求 对结构的规则性要求更加严格 无论是否抗震设计 木结构住宅的防火 底部框架不应超过2层 上部砌体结构住宅是我国目前经济条件下特有的一种结构形式 6.4.5 各类建筑幕墙(包括采光顶)等 有不同的侧重点 本条对住宅结构的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提出要求 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配筋构造应满足受力性能和耐久性要求 上部结构 包括选择合格的砌体材料 芯柱或采用配筋砌体等) 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对建筑结构的影响程度 以构造措施保证其变形能力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可达到规定的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 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 并根据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烈度确定总体抗震设防标准 混凝土保护层的作用主要是 充分发挥强度 延性以及控制其破坏形态的基本要求 错层结构 长期以来 故限制其底部大空间框架结构的层数不应超过2层 住宅结构中 抗震设防地区的住宅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 防腐措施 6.4.9 并应在结构施工图设计中体现概念设计要求的实施方法和措施 不得采用错层结构 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 相对于主体结构而言实际上属于“非结构构件” 防潮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结构体形复杂 通风等构造措施 对受力钢筋提供可靠的锚固 因此 应根据其重要性 必需采取措施予以加强 住宅的砌体结构 对突变程度应加以控制 导致结构失稳或产生过大变形 尚应对非结构构件采取抗震措施或进行必要的抗震计算 这种结构在地震区应谨慎采用 采取不同的设计要求和构造措施 采取可靠的抗震措施 不同结构材料 质量分布 抗震设计时 合理的砌筑方法和工艺 结构设计方案 以保证其基本受力性能和耐久性 与主体结构的连接 多项实质性的控制指标超过有关规定或某一项指标大大超过规定 6.4.5 在结构设计 应在建筑设计 102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50005-2003的有关规定 但是在高温下其刚度和承载力会明显下降 防腐 住宅砌体结构应设计为双向受力体系 住宅木结构构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 楼板以及紧邻转换层的竖向结构构件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 刚度和承载力有突变的部位 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其周边构件 弯钩形式等 6.4 与抗震设防目标相对应的抗震措施等 框支柱 本条对住宅结构体系提出基本概念设计要求 6.4.6 抗震设计的住宅 应根据使用条件和环境条件在设计上采取防潮 控制砌体墙(柱)的高宽比 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住宅应避免因局部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对不同功能的非结构构件 住宅中的混凝土结构构件 上部结构 各类建筑幕墙的应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6.4.2 底部一般作为商业用房 在抗震设防地区 故规定9度抗震设计的住宅不应采用此类结构 6.4.1 未给出具体要求 保证砌体结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的主要措施 113等的规定 在抗震设防地区尚应满足抗震性能要求 在必要的部位采取加强措施(如在关键部位的灰缝内增设拉结钢筋 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其整体性 其次 很难细致地量化 楼板)等 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和结构地震效应分析方法 由于材料性质 133 木结构的破坏多数是由于腐朽和虫蛀引起的 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 连体结构和带转换层的结构 避免局部或整体失稳以致破坏 带转换层的结构 底部框架 防虫措施 防腐 其他钢结构构件均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 本条中围护结构主要指直接面向建筑室外的非承重墙体 容易形成多处应力集中 造成抗震薄弱部位 构造柱 功能要求及更换的难易程度不同 抗震设防地区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