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理论分析和地震震害经验 混凝土构件的配筋构造是保证混凝土构件承载力 102 房屋层数的要求 并应根据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 长期以来 6.4.2 鉴于此类结构的抗震设计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 上部结构 从而确保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具有相应的耐久性 属于竖向布置不规则的结构 必需采取措施予以加强 刚弹性方案还是弹性方案 并应根据结构材料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应满足相应的承载能力 6.4.3 并应在结构施工图设计中体现概念设计要求的实施方法和措施 但具体设计上应予以重视 所谓严重不规则 对突变程度应加以控制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抗震设防地区尚应满足抗震性能要求 木结构住宅应符合防火间距 在地震作用下受力复杂 容易形成多处应力集中 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 6.4.8 框支柱 结构和结构构件的承载力与变形验算方法 采取不同的设计要求和构造措施 应根据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 住宅的砌体结构 抗震设计时 结构转换层的托墙梁 控制砌体墙(柱)的高宽比 且在结构转换层要通过转换构件(如托墙梁)将上部砌体墙承受的内力转移至下部的框架柱(框支柱) 底部框架 弯钩形式等 木结构的破坏多数是由于腐朽和虫蛀引起的 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其整体性 133 6.4.1 对不同功能的非结构构件 质量分布 连体结构(立面有大开洞的结构) 功能要求及更换的难易程度不同 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其周边构件 本条对住宅结构体系提出基本概念设计要求 应根据使用条件和环境条件在设计上采取防潮 并应满足安全性和适用性要求 6.4.5 未给出具体要求 113等的规定 6.4.2 防虫措施 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 与抗震设防目标相对应的抗震措施等 结合不同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以及场地类别 承载力变化等不均匀 住宅砌体结构应设计为双向受力体系 本条是对抗震设防地区住宅结构设计的总体要求 无论计算模型是刚性方案 本条中围护结构主要指直接面向建筑室外的非承重墙体 防潮 钢结构的防火 抗震设防地区的住宅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 上部结构 构造柱 甚至倒塌 6.4.7 控制承重墙体(抗震墙)的间距 上部砌体结构住宅是我国目前经济条件下特有的一种结构形式 本条中非结构构件包括持久性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和附属机电设施 不得采用错层结构 住宅应避免因局部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因此 其次 6.4.4 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连体结构和带转换层的结构 上部仍然用作住宅 配筋构造通常包括钢筋的种类和性能要求 并应设置剪力墙 合理的砌筑方法和工艺 防止木结构腐朽 使用功能 结构设计方案 50005-2003的有关规定 由于这种结构形式的变化 最小配筋率和最大配筋率 抗震设防烈度 此外 都应满足基本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配筋构造要求 抗震设计的住宅 结构设计的方案阶段得到充分重视 在结构设计 50011-2001第7.1节 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 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应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要求 但总体上是指 这种结构在地震区应谨慎采用 在抗震设防地区 对结构的规则性要求更加严格 应符合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对非结构构件的耐久性问题 配筋形式 本条对住宅结构的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提出要求 带转换层结构的转换构件(如转换梁 调查表明 变形能力(刚度和延性)要求 导致结构失稳或产生过大变形 从而造成严重的抗震薄弱环节和明显的地震安全隐患 6.4.3 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 结构构件的抗震验算 由于材料性质 6.4.8 防腐 以构造措施保证其变形能力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防腐措施是保证钢结构住宅安全性 减少薄弱部位结构破坏的可能性 “围护结构”在不同专业领域的含义不同 并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 故规定9度抗震设计的住宅不应采用此类结构 应首先确定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丙类) 有不同的侧重点 6.4.4 并且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经验 木结构的防腐 过渡层及其以下的框架结构是这种结构的薄弱部位 以保证其基本受力性能和耐久性 造成抗震薄弱部位 钢筋连接方式和连接区段(位置) 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 错层结构 应在建筑设计 刚度和承载力有突变的部位 底部框架 木结构住宅的防火 可能导致地震破坏的严重后果 楼板)等 带转换层的结构 在必要的部位采取加强措施(如在关键部位的灰缝内增设拉结钢筋 对抗震设计的住宅 6.4.1 不同结构材料 从而保证其整体性 住宅结构中刚度和承载力有突变的部位 采取可靠的抗震措施 因此砌体结构的各项构造措施十分重要 6.4.5 避免局部或整体失稳以致破坏 除不锈钢构件外 锚固应牢固 防虫措施 住宅结构中 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和结构地震效应分析方法 使钢筋在混凝土的碱性环境中免受介质的侵蚀 结构体系 6.4 倒塌 上部砌体结构住宅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依附于住宅结构的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 防潮 与主体结构的连接 轻型钢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应采取有效的防火 很难细致地量化 防虫 在木结构构件表面包覆(涂敷)防火材料 第7.2节和第7.5节的有关规定 不同抗震设防烈度的地区 配筋间距 住宅木结构构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 应采取与主体结构可靠的连接或锚固措施 混凝土结构构件 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对建筑结构的影响程度 6.4 其他钢结构构件均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 对受力钢筋提供可靠的锚固 从而达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 要求锚固承载力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 住宅钢结构中 多项实质性的控制指标超过有关规定或某一项指标大大超过规定 尚应对非结构构件采取抗震措施或进行必要的抗震计算 住宅中的混凝土结构构件 建筑结构体形复杂 6.4.7 底部一般作为商业用房 相对于主体结构而言实际上属于“非结构构件” 延性以及控制其破坏形态的基本要求 使其在荷载作用下能够与混凝土共同工作 各类建筑幕墙的应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限制建筑的体量 6.4.9 6.4.9 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配筋构造应满足受力性能和耐久性要求 楼板以及紧邻转换层的竖向结构构件应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 但是在高温下其刚度和承载力会明显下降 由于其结构刚度 保证砌体结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的主要措施 通过将上部部分砌体墙在底部变为框架而形成较大的空间 保证结构的承载力和各部分的连接性能 错层附近的竖向抗侧力构件 住宅结构的规则性要求和概念设计 钢材不是可燃材料 防腐措施 各类建筑幕墙(包括采光顶)等 住宅的普通钢结构 6.4.6 并应设置剪力墙 均应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 无论是否抗震设计 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 上部砌体结构住宅中 房屋高度 造成底部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比上部砌体结构的刚度小 底部框架不应超过2层 并根据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烈度确定总体抗震设防标准 对非结构构件 非结构构件的可靠性设计没有引起设计人员的充分重视 可达到规定的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 6.4.6 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 充分发挥强度 底部框架-剪力墙 施工和使用阶段均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应根据其重要性 场地类别等因素 通风等构造措施 确定适宜的房屋高度或层数限制 抗震设防地区的住宅 芯柱或采用配筋砌体等) 故限制其底部大空间框架结构的层数不应超过2层 可靠 抗震设计的住宅 防腐 对不同结构体系 目前砌体结构以承载力设计为基础 9度抗震设防的住宅 尚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抗震承载能力和必要的延性性能 正常使用条件下 混凝土保护层的作用主要是 传力途径不直接 使用环境以及维护计划 应进行结构 包括选择合格的砌体材料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