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设施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相关体育设施的迫切需求 金融邮电 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 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50180-93(2002年版)第6.0.2条制定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主管和建设单位各异 医疗卫生 社区服务 公共服务设施 增强人民体质”的政策要求 提出了配套公建“应与住宅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的要求 4.2 居住用地配套公建是构成和提高住宅外部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期交付 考虑到入住者的生活需求 4.2.1 本条将原条文中的“文化体育设施”分列为“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 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9类设施 50180-93(2002年版)第6.0.1条制定 同时 4.2.2 目的是体现“开展大众体育 为此 同步建设 考虑到配套公建项目类别多样 要求同时投入使用有一定难度 教育 商业服务 对居住用地配套公建设置规模提出了“必须与人口规模相对应”的要求 提出“应与住宅同期交付”的要求 4.2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应包括 4.2.1 4.2.2 体育 配套公建项目与设置方式应结合周边相关的城市设施统筹考虑 配套公建的项目与规模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