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同时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9类设施 同步建设 文化 对居住用地配套公建设置规模提出了“必须与人口规模相对应”的要求 教育 同期交付 商业服务 居住用地配套公建是构成和提高住宅外部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虑到配套公建项目类别多样 50180-93(2002年版)第6.0.2条制定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应包括 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增强人民体质”的政策要求 主管和建设单位各异 考虑到入住者的生活需求 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 50180-93(2002年版)第6.0.1条制定 医疗卫生 体育 4.2.2 提出了配套公建“应与住宅同步规划 4.2 配套公建项目与设置方式应结合周边相关的城市设施统筹考虑 为此 同步建设”的要求 4.2.2 提出“应与住宅同期交付”的要求 配套公建的项目与规模 要求同时投入使用有一定难度 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相关体育设施的迫切需求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 4.2.1 本条将原条文中的“文化体育设施”分列为“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 金融邮电 目的是体现“开展大众体育 4.2 公共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