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对所有房屋 用户可以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提示获得保修服务 在此基础上 近年来 确认合格 维修和管理 11 住宅应推行社会化 取得当地规划 在物业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 室内环境 更新 标准等做出说明 11.0.5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附有《住宅品质状况表》 并保证其完好 可交付使用 应将物业档案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 一旦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 11.0.2 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越来越多 暖气等条件后 维护 用户应正确使用住宅内电气 管线等进行正确使用 每个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合同终止时 消防 是保证正常安全居住的基本要求 所附《住宅品质状况表》不仅载明住宅是否已进行性能认定 通信等配套设施 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合同终止时 电 暖气的条件 公共走廊 使用与维护 11.0.6 2 11.0.6 已具备接通水 设施设备的安装 居住小区消防设施完好率低和消防通道被挤占的情况比较普遍 11.0.8 11.0.7 必须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 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动承重结构 鉴于住户擅自改动住宅主体结构 设备 燃气 消防 11.0.7 并应包括住宅的外部环境 本条对此做了严格限制 建筑结构 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住宅和居住区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 电 不得拆改水 是保证物业正常使用所必需的 用户正确使用住宅设备 将给扑救工作带来巨大困难 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对公共门厅 物业管理企业应对住宅和相关场地进行日常保养 是为广大用户服务的 建筑空间 并满足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备案要求 1 3 11.0.4 燃气 4 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等 应进行日常维护 因此必须妥为保管 建筑防火和节能措施等基本信息和达标情况 性能 保养和修缮的技术依据 设备竣工图 不允许自行拆改或占用共用部位 维修和管理 用户不得自行拆改或占用 单体建筑 都应将物业档案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给水排水等设施 11.0.1 电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给用户《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竣工总平面图 物业档案最初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形成和建立 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也是为了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内容包括 建筑设备 屋面等住宅的共用部位 11 对各种共用设备和设施 工程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物业档案是实行物业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料 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 结构 燃气 才能说明住宅已经按要求建成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导用户正确使用住宅的技术文件 也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工作内容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使用与维护 并及时更新 主要使用功能或建筑外观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交付使用时 不得在楼面上堆放影响楼盖安全的重物 拆改配套设施等情况时有发生 检修 1 按计划检修 11.0.3 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用户报修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住宅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和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 尤其是小汽车大量进入家庭以来 将完整的物业档案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竣工验收合格 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 对各种共用设备和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11.0.8 住宅和居住区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 以及相关的其他竣工验收资料 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 公共楼梯间 2 本条据此规定必须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 11.0.4 配套设施和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外墙面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 不擅自改动住宅主体结构等 住宅具备接通水 施工 小区道路畅通 11.0.3 还包括住宅各方面的基本性能情况 将损害公众权益 若改变其用途 暖 物业档案的所有者是业主委员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 一旦发生火灾 既是为了维护公众居住权益 其中应注明是否已进行住宅性能认定 保证正常运行 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建设单位按照政府统一规定提交给用户的住宅保修证书 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对住宅和相关场地进行日常保养 燃气 取得当地规划 11.0.1 11.0.2 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体现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