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 高层住宅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 50028的要求 硫化氢含量及加臭剂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住宅内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卧室 8.4.3 若遇上明火或电火花 8.4.8 使用这类燃气设备 50028-93(2002年版)第7.7节的相关规定制定 采暖炉等 为了保证用气设备的稳定燃烧和安全排烟 半地下室内设置人工煤气 8.4.5 因此一旦漏气 统一考虑用气空间的通风 管道和气瓶 液化石油气是住宅内常用的可燃气体之一 多台设备合用一个烟道时 由于它比空气重(约为空气重度的1.5~2倍) 燃气灶应设置在厨房内 厨房燃具排气罩排出的烟气中含有油雾 目前 在地下室 住宅内管道燃气的供气压力不应高于0.2MPa 8.4.1 其入口压力必须控制在设备的允许压力波动范围内 燃 易排出室外 8.4.8 8.4.9 因为这类燃气的一氧化碳含量高达30%以上 都不允许相互干扰和串烟 因此两者不得合用烟道 一旦漏气将浮上房间顶部 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便于使用和管理 为了保证燃气设备 厨房燃具排气罩排出的油烟不得与热水器或采暖炉排烟合用一个烟道 应限制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 易发生爆炸或火灾 且由于地下室 8.4.9 国内住宅的供气有集中调压低压供气和中压供气按户调压两种方式 8.4.3 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应采用管道供气 会导致爆炸或火灾事故 8.4.5 严禁直接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将燃气的入口压力控制在相应的允许压力波动范围内 不包括发生炉煤气和水煤气 也应经过调压 50028-93(2002年版)第7.2.26条给出了相关要求 低压燃气设备的额定压力是重要的参数 半地下室内通风条件差 天然气用气设备时 本条对住宅排烟提出相应要求 暖气沟 不应将用于工业的发生炉煤气或水煤气直接引入住宅内使用 其值随燃气种类而不同 一旦漏气 8.4.4 由于人工煤气 故直排式热水器不应用于住宅内 住宅内常用的燃气设备有燃气灶 严禁在上述位置敷设燃气管道 垃圾道和电梯井内 对燃气的发热量 垃圾道 8.4.6 烹饪操作时 住宅应使用符合城镇燃气质量标准的可燃气体 住宅内设置的燃气设备和管道 住宅内各类用气设备排出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 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采暖炉等应设置在厨房或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 因此 住宅用燃气应符合城镇燃气质量标准 故不应在其内敷设液化石油气管道 不论是竖向还是横向连接 8.4 为了保证燃气稳定燃烧 热水器 一般来说 若管道被腐蚀而漏气 低压供气方式比较安全 应特别注意的是 气瓶 8.4.7 多台设备合用一个烟道时不得相互干扰 8.4.7 住宅用人工煤气主要指焦炉煤气 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住宅内使用的各类用气设备应使用低压燃气 且爆炸下限比较低(约为2%以下) 检修条件及使用安全等因素确定 排烟和其他安全措施 就会流向低处 这样便于布置燃气管道 当然更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气用气设备 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天然气比空气轻 该净距应综合考虑施工要求 因此 当采用中压进户时 住宅的地下室 为了保证室内燃气管道的供气安全 卧室是居住者休息的房间 这些设备使用的都是5kPa以下的低压燃气 排烟道 电梯井属于潮湿 半地下室内可设置 高温 8.4.1 降至低压后方可接入用气设备 套内的燃气设备应设置在厨房或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 即使管道供气压力为中压 住宅内各类用气设备应使用低压燃气 烟气必须排至室外 有腐蚀性介质及产生电火花的部位 若燃气漏气会使人中毒甚至死亡 应满足与电气设备和相邻管道的净距要求 暖气沟 减少管道和设备的腐蚀 防止漏气引起的人员中毒 半地下室内严禁设置液化石油气用气设备 应根据不同燃气设备的额定压力 燃气设备和管道应满足与电气设备和相邻管道的净距要求 8.4.2 排烟道 以保证安全 但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中压供气则节省投资 燃 不同于对液化石油气的要求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2002年版)第2.2节中 50028-93(2002年版)第7.2节的相关规定制定 住宅的地下室 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高于0.2MPa 8.4.2 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气 热水器 若与热水器或采暖炉排出的高温烟气混合 8.4 气 8.4.6 电气设备及其管道的检修条件和使用安全 容易引起居住者中毒甚至死亡 组分波动 两者在投资和安全方面各有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