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岩体结构类型为基本依据 4 充填物分为无充填 根据分类结果 v 尾水调压室等的边墙高达几十米 N.0.4 跨度大于20m的地下洞室围岩的分类除采用本附录的分类外 结构面宽度分为小于0.5mm 水文地质条件等两项指标为辅助依据 岩质类型的确定 并应符合表N.0.2的规定 Ⅲ类 渗水或滴水 N.0.2 Ⅳ类围岩水量很大 对过沟段 详细分类是在“六五”国家科技攻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修正因素为地下水和主要结构面产状两项因素 平直光滑三种情况 但不强烈 岩体完整程度 岩屑和泥质充填三种 当其走向与地下工程轴线近于平行时 应符合表N.0.3的规定 ——岩体完整性系数 初步分类可以实现在资料较少的情况下围岩分类的可操作性 围岩详细分类中五项因素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并应符合表N.0.7的规定 Ⅱ类围岩条件下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 N.0.7 岩体完整程度的评分应符合表N.0.9-2的规定 m 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强度最弱的结构面的状态 围岩强度应力比S值 包括宽度 N.0.5 充填物 在地下洞室围岩稳定分析中不考虑结构面状态或把岩体当作均质体 参考了国内外一些主要的隧洞围岩分类方法和我国鲁布革 因此 当Ⅲ类 岩体结构类型划分应符合附录U的规定 自原规范颁布实施以来 因此 地质构造和地面水文地质调查等分析确定 原规范自颁布以来 起伏粗糙和延伸长度等情况 σ 岩体完整性和岩体结构类型可通过地面地质调查 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水文地质条件为辅助依据 附录N 目的是控制各类围岩的变形破坏特性 岩体完整程度根据结构面组数 N.0.10 结构面状态 把结构面倾角分为>70° 彭水 N.0.3 大于5mm三个等级 b 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分为初步分类和详细分类 <30°三档 岩石强度的评分应符合表N.0.9-1的规定 45°~70° N.0.9 黄土等土质围岩的稳定性和支护措施需要开展针对性的评价研究 天生桥 是反映围岩应力大小与围岩强度相对关系的定量指标 当无实测资料时可以自重应力代替 因此 地下水和主要结构面产状五项因素之和的总评分为基本判据 N.0.11 TBM施工技术已经在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得到大量应用 极高地应力区(>30MPa)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MPa) 20°~45° R 由于地下厂房 并应符合表N.0.4的规定 岩体完整程度 N.0.1 本分类参照国际岩石力学学会建议的五级 岩体结构类型等三个参数为基本依据 上述三项因素是围岩工程地质分类的基本因素 均为负值 地应力水平较高时 30°~60° 其标准应符合表N.0.1的规定 结构面状态是控制围岩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围岩的最大主应力(MPa) 对围岩稳定影响最大时为负20分 它以岩石强度 并作为确定支护类型的依据 即围岩类别降低1类 岩体的地下洞室围岩稳定性以及地下洞室施工期的临时支护措施需专门研究 1 围岩工程地质详细分类应以控制围岩稳定的岩石强度 当可能发生岩爆或塑性变形时 TBM施工方法在Ⅰ类 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及深埋隧洞在施工前的围岩工程地质评价 实践证明 K 则几乎不影响围岩的稳定 详细分类采用累计评分的综合评价法进行多因素分类 S>5时 把结构面走向与轴线夹角分为60°~90° Ⅰ类 N.0.8 这是考虑到这两种情况勘察资料较少 Ⅱ类围岩要求大于4 2 可研阶段以及深埋洞室施工之前的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故负评分较低 岩体完整性 只考虑岩石的完整性系数是不合适的 Ⅱ类以上围岩不允许出现塑性挤出变形 对深埋洞室 N.0.6 对钙(泥)质弱胶结的干燥砂砾石 初步分类以比较容易获取的岩石强度 地质测绘 5 中等(3m~10m) 水压很高时 本次修订时适当考虑了TBM施工时的支护建议 地下水活动性分为干燥 <20°四档 依据国内目前洞室跨度情况简化为三级 围岩强度应力比为限定判据 结构面间距确定 围岩强度应力比S可根据下式求得 均为正值 延伸长度反映结构面的贯穿性 对围岩稳定性的影响显著不同 0.5mm~5.0mm 或结合勘探资料确定 对洞顶及边墙围岩分别进行评分 即 对围岩稳定影响较大 例如 无法得到详细分类所需的各种参数条件下使用 长(>10m) 小浪底 有时也有岩爆 岩体完整性 水丰等十几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实际分类而编制的 3 附录N Ⅳ类围岩要求大于2 围岩初步分类以岩石强度 招标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反之 Ⅲ类围岩允许局部出现塑性变形 结构面状态是指地下洞室某一洞段内比较发育的 本次修订时基本保留了原分类格局 提出围岩强度应力比这一分类判据 工程实践表明 围岩类别宜降低一级 同时又能总体上把握洞室的围岩稳定性 S>2.5时 塌方及涌水(突水)或突泥对TBM施工影响最大 结构面状态的评分应符合表N.0.9-3的规定 初步分类为本次修订时增加 该分类在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中得到广泛应用 则对围岩稳定很不利 水文地质条件可根据岩性 地下水状态的评分应符合表N.0.9-4的规定 S<2.5时有强烈岩爆 考虑结构面状态是本附录围岩分类的特色 同时根据围岩强度应力比做相应调整 以岩层走向与洞轴线的关系 短(<3m) 只作了局部修改调整 否则围岩类别要降低 主要结构面产状与地下工程轴线夹角不同 还宜采用其他有关国家标准综合评定 效果良好 围岩强度应力比还可作为判别地下洞室开挖时围岩可能发生岩爆的强烈程度指标 以地下水活动状态和主要结构面产状为修正因素(取负分) 结构面状态为基本因素(取正分) 式中 其走向与之近于正交时 有中等岩爆 区 评价围岩的稳定性 详细分类主要用于初步设计 如天生桥二级引水隧洞2号支洞 高倾角的主要结构面 主要结构面产状的评分应符合表N.0.9-5规定 岩溶 特殊岩土及 线流和涌水四种状态 起伏光滑或平直粗糙 用于规划 以岩层走向与洞轴线的关系 本附录提出的围岩分类分为初步分类和详细分类 对国际合作的工程还可采用国际通用的围岩分类进行对比使用 起伏粗糙分为起伏粗糙 初步分类适用于规划阶段 洞室顶拱部位较边墙更易出现块体失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