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新址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复核新址区地形坡度分区和统计面积 应进行岩土体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 建筑适宜性评价 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范围及规模 新址区应布置控制性勘探剖面 见表11 勘探剖面可适当减少 生活用水水源 3 对于集镇 三为新址区场地稳定程度和建筑适宜程度 3 5 岩溶 泥石流 290-2003的规定 6.19.1 城镇 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150m 可对大于20°的地形进一步细分 6.19 Ⅲ类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勘探剖面间距综合确定的 一为新址区外围的环境地质条件 查明新址区及外围滑坡 规定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应结合新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和新址的规模等选定 移民新址 每条勘探剖面上钻孔数不宜少于3个 第3款列为强制性条文 查明生产 关于勘探剖面的间距 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不同 分析其对新址区场地稳定性的影响 强调勘探剖面针对新址场地进行布置 就要按本规范有关滑坡的勘察内容和方法开展工作 生活用水水源 6.19 对于平原区乡镇以下新址 崩塌 便于进行场地建筑适宜性评价 2 针对新址区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问题布置勘探工作 1 500 本条提出了初步设计阶段移民选址工程地质的勘察方法及相关的技术规定 2 初步设计阶段要编制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二为新址区内的地质条件 水量 确定安置方案 例如 大体包括三个方面 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县级以上新址应增加勘探剖面 范围包括新址区及对新址区场地稳定性评价有影响的地区 因此本款规定对第5.13.3条按坡度分区统计的面积进行复核 勘探布置的原则和工作量也不同 初步设计阶段确定迁建方案和新址的地点 对农村移民 水质进行复核 其目的是通过适当的勘探剖面 进行新址区场地稳定性 坍岸 本规范规定初步设计阶段是为选定新址提供地质依据 57-94中详细规划阶段Ⅰ类 微地貌及不同坡度场地的分布情况 如果需要 每一主要岩土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宜少于12组 对于山区或规模较小的新址可选用较大的比例尺 1 需要对滑坡进行勘察时 存在坍岸问题时 6.19.2 为选定新址提供地质依据 平原区宜为300m~500m 查明对新址区整体稳定性有影响的地质结构及特殊岩(土)体的分布 1 3 孔深宜根据任务要求和岩土条件确定 应对生产 危岩 对于平原区或较大城镇可选用较小的比例尺 移民新址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掌握新址区的地质条件 考虑到查明新址区环境地质条件及其环境地质问题对移民新址的重要性 4 2 外围滑坡可能对新址安全构成威胁 将本条的第2款 规定勘探工作的布置原则是根据新址区的地质条件和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确定 本条提出了初步设计阶段移民选址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的内容 4 主要是参考了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6.19.1 地形坡度是决定新址场地建筑适宜程度的重要条件 4 初步设计阶段移民新址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基础上进行 6 勘探剖面间距山区宜为100m~300m 冲沟 移民新址 对坍岸进行具体的勘察等 水质及开采条件 6.19.3 6.19.2 Ⅱ类 因此 6.19.3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2000~1 根据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