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灌区等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增加了移民集中安置点选址的勘察内容 并应对选定的坝址 5.1.1 则移民选址勘察在水库区勘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对水库工程而言 河段或工程规划方案的基础上选择工程的建设位置 2 一般规定 线路等和推荐的建筑物基本形式 本次修订涵盖了各类水利水电工程 确定场地地震动参数 本条规定了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任务和目的 进行天然建筑材料初查 并作出初步评价 进行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 5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5.1.2 根据具体情况布置勘察工作 5 4 场址 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防洪工程等涉及移民选址时 如引调水工程 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5.1 水库区 原规范主要针对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2 5.1 初步查明工程区及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5.1.1 以包括所有水利水电工程 一般规定 并对工程场地的构造稳定性作出评价 与原规范相比 如采用外迁方案则需单独进行勘察 工程区包括坝址区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3 初步评价新址区场地的整体稳定性和适宜性 1 进行移民集中安置点选址的工程地质勘察 代表性工程布置方案进行地质论证 本条内容作了适当调整 如果采用后靠方案 1 将勘察的对象统称为工程区及建筑物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河流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