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 T.0.2 可根据湿陷系数δ 颜色以黄色为主 3 T.0.3 应定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 2 sh 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 T.0.5 判定 大于70mm时 还应做现场浸水载荷试验 3 1 2 当曲线上的转折点不明显时 黄土湿陷性试验可分为室内压缩试验和现场浸水载荷试验两种 应判定为湿陷性土 2)当自重湿陷量的实测值△ 天然含水率超过塑限含水率时 并应符合Ⅰ级土样质量要求 仅对Q 在P -Q 3 上部)所夹的古土壤层宜判为轻微湿陷性 湿陷性黄土的湿陷程度 应在P 根据经验 本条规定了黄土湿陷性的判别分为初判与复判 黄土不具有湿陷性 具有湿陷性的黄土是特殊土 可按非湿陷性黄土评价 级配均匀 取其转折点所对应的压力值为湿陷起始压力 1)当自重湿陷量的实测值△ 确定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 重要工程除应做室内固结试验外 zs 2 甚至失稳 湿陷性轻微 黄土湿陷性初判宜采用下列标准 明确了湿陷性黄土的湿陷起始压力P 当按现场浸水载荷试验结果确定时 4 地下水位以下的饱和黄土 1 地下水位以上黄土层 T.0.2 黄土具有湿陷性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评价应结合湿陷性黄土总湿陷量△ 黄土是干旱 3)当自重湿陷量的实测值和计算值出现矛盾时 s 附录T 复判的标准 颗粒组成以粉粒为主 T.0.5 ′或计算值△ 值的大小分为下列三种 浸水时 -Ss zs 1)当0.015≤δ 对初判认为可能具有湿陷性的黄土 zs 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 -δs 场地湿陷类型 1 s 试验及复判作了规定 对湿陷性黄土取样 2 本次修订基本保持原规范条文的内容 取样要求 湿陷性强烈 T.0.3 小于或等于70mm时 值综合进行 天然状态下 应根据湿陷量的计算值和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等按表T.0.4判定 附录T 4 ≤0.07时 根据典型黄土塬区完整黄土地层剖面初判 早更新世Q 为新增条文 当按室内压缩试验结果确定时 应按自重湿陷量的实测值判定 1 宜按实际压力进行湿陷性试验 黄土不具有湿陷性 应进行定量的复判 ′或计算值△ 上更新世Q 发生湿陷变形 值 根据黄土层地质时代初判 sh T.0.1 地层剖面进行初判 2 第二层黄土(Q 可采用钻孔薄壁取土器静压法取样 中更新世 提高了取样标准 T.0.4 试验压力一般可采用0~300kPa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s 强度较高 3)当δ 可取浸水下沉量(S zs 3 应包括黄土的湿陷性质 上更新世Q 取样与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内容和方法与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0.015所对应的压力值为湿陷起始压力值 3 增湿时 值的确定方法及应用 色调有深浅差异 zs 2)当0.03<δ )与承压板直径(d)或宽度(b)之比值等于0.017所对应的压力值为湿陷起始压力值 压缩性较低 (压力与浸水下沉量)曲线上 zs 判别标准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半干气候条件下形成的 ≤0.03时 黄土的湿陷性初判 具有大孔隙 黄土 并造成危害 zs >0.07时 1 宜判为轻微湿陷性或不具湿陷性 初判是定性的 黄土湿陷性的复判 当基底压力大于300kPa时 3 自重湿陷量△ 2 湿陷性黄土场地的湿陷类型 第三层及以下各层黄土(含古土壤层)可判为无湿陷性 根据西北电力设计院 s 稳定性降低 应按自重湿陷量的实测值△ 曲线上宜取δ 在200kPa压力下浸水载荷试验的附加湿陷量与承压板宽度之比大于或等于0.023的土 修改了取样要求 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宜判为强湿陷性或中等湿陷性 湿陷性黄土的湿陷起始压力P T.0.4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最新研究成果 50025-2004相同 试验取样应穿透湿陷性土层 应开挖竖井取样 第一层与第二层(Q 地基湿陷等级等 综合性能弱化或恶化 可按黄土层地质时代 当地基内土层的湿陷起始压力值大于其附加压力与上覆土的饱和自重压力之和时 自地表向下第一层黄土(Q 稳定性较好 湿陷性中等 对于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 黄土层湿陷性初判作了修改 sh 与全新世Q 3 ′或计算值△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特点 s s 和湿陷起始压力P 应定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 上部)宜判为轻微湿陷性 中更新世 2 顶部部分黄土具有湿陷性 黄土湿陷性的判别可分初判和复判两阶段进行 富含碳酸盐的第四纪黏性土 3 T.0.1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