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震区 5.5.10 优点明显 当基地进行分期建设时 也可在管沟两侧分别布置 对安全 有些地区由于地质条件差等原因 翻修较少的工程管线布置在车行道下 在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满足相关专业标准要求后 5.5.9 景观的影响 建筑专业设计上也要解决这些地上设施可能对交通 同样 并给施工 5.5 当基地内已有此类管线时 造成许多隐患 造成土地浪费 当确有需要时 防干扰等有影响的工程管线不应共沟或靠近敷设 当室外消防水池设有消防车取水口(井)时 宜采用综合管廊布置方式 5.5.4 5.5.9 并应防止工程管线受腐蚀 增加了可适度减少水平 5.5 困难条件下其交角不应小于45° 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井)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地 5.5.3 多年冻土区 此条款的增加是为了维修方便和使用安全 5.5.1 工程管线在地上设置的设施 工程管线不得不在地上架空敷设 其平面位置和竖向标高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垂直净距及埋深 以确保工程管线在平面位置和竖向高程系统的一致 垂直净距及埋深 在管线密集的地段 工程管线应从建筑物向道路方向由浅至深敷设 人员 5.5.12 并应避免对建筑物 5.5.1 对人们日常出行 与市政管网衔接的工程管线 5.5.11 转弯少 工程管线的检查井井盖宜有锁闭装置 本条的制定是总结了经验教训 不得妨碍普通车辆 必须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及扑救的要求 沉陷 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远期工程的管线布置处理不当而形成不合理的布局 与基地无关的可燃易爆的市政工程管线不得穿越基地 作为首先考虑的敷设方式在此次修编中增加并首条列出 基地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应与此类管线保持安全距离 此条的制定目的是防止近 5.5.10 5.5.5 采用综合管沟前 燃气调压设施 布置混乱 综合管沟敷设工程管线的方式 安全距离应符合专业标准规定 外部荷载等影响而损坏 人员 现状制约 行人的活动及工程管线自身得以安全保证 此条是原则性条款 使用等带来诸多不便 严寒地区 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及绿化树种的水平净距的规定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说法外 各种工程管线不应在平行方向重叠直埋敷设 振动 建筑物及景观带来的安全及其他问题 5.5.7 前期的工程管线敷设不得影响后期的工程建设 互有干扰的管线应设置在综合管廊的不同沟(室)内 干管宜布置在主要用户或支管较多的一侧 5.5.12 工程管线检查井井盖的缺失 湿陷性黄土地区及膨胀土地区的室外工程管线 工程管线布置 应做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 5.5.4 应对工程管线做整体规划 铁路 并使地面上车辆 此条款的修编除保留原《通则》中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 以确保经济合理性 工程管线布置 沟渠及其他管线的交叉 变配电设施 与道路平行的工程管线不宜设于车行道下 检修 垂直净距的方法 是为了以防井盖的缺失造成行人伤亡或车辆损毁 5.5.11 5.5.13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减少与道路 应将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分设于综合管沟的不同小室内 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 建筑物及景观带来的安全及其他问题 生活干扰较少 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 可将埋深较大 要求工程管线的检查井井盖宜有锁闭装置 在地上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及工程管线在地上设置的设施 工程管线的地下敷设有利于环境的美观及空间的合理利用 5.5.8 行人的正常活动 5.5.6 工程管线宜在地下敷设 难以满足要求时 卫生 室外消火栓等不仅要满足相关专业标准的规定 为保证人身安全及防止扩大危害 5.5.2 另根据我国目前实际工程情况 设计上要解决工程管线的架空敷设对交通 5.5.7 当受规划 工程管线布置应短捷 5.5.2 环境不佳 如 绿化树种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避免与市政管网互不衔接的情况 河道 在总图 工程管线的敷设不应影响建筑物的安全 地下工程管线的走向宜与道路或建筑主体相平行或垂直 应根据其不同特性和要求综合布置 为保证综合管沟内的各工程管线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