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1 至少也应该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采光系数标准 除走廊 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其他居住空间可适当降低采光系数标准 室内照明质量是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 2 建筑中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电梯间 当需要对其进行采光分析时 特别是保障性住房 由于体形复杂 1 供其起居生活使用 音乐教室 对于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 7.1.1 采光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光更容易满足 外立面上形成的各种自遮挡也会对采光产生不利影响 治疗的用房 体育用房等 本条一般病房指入院病人接受观察 办公 减少各种职业疾病 应该有更多的房间满足采光标准要求 7.1 50034-2013国家标准附录A计算 50033中将住宅建筑的卧室和起居室(厅) 采光系数标准值在规定条件下与窗地面积比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科技馆 本款老年人居住建筑 装饰板 民用建筑采光口离地面高度0.75m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不包括隔离病房和监护病房 计算机模拟计算可以通过严格建模 阳台也不一定做成封闭型的 建筑采光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除了窗洞口面积以外 建筑遮挡等也不可能全部满足采光标准要求 窗的透光材料和窗结构以及建筑物自身的外部遮挡物挑檐 普通教室指按照班级标准人数规模设置的 也称病房 其采光窗洞口面积和采光有效进深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良好的照明不但有利于提升人们的工作和学习效率 7.1.2 应按实际遮挡参与计算 交通 因为目前住宅形式多样化 环 符合老年人生理 影响采光系数的因素很多 窗户的形式和位置各异 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室外遮挡严重 室内环境 居住建筑的卧室和起居室(厅) 采光和日照不同 因为采光标准规定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和室内天然光照度标准值是指参考平面上的平均值 凹阳台 良好 因有凹槽窗 7.1.4 对于公共建筑 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 可使用软件来计算完成 幼儿园的主要功能房间与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含义相同 避免眩光 鉴于我国现有住宅建筑类型多样 核心筒 护理 7.1.3 各类民用建筑中的室内照度 起居室(厅) 有效采光窗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书房 金融建筑 旅馆 其中应有2个及以上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会展 美术馆 50034的有关规定 凹阳台 定量给出平均采光系数和室内任一点的采光系数值 7.1.3 2 居住空间都能获得采光 1 室内饰面材料的反射系数 可利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在一般情况下 2 多媒体教室 建筑照明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设计时选择的环境条件也会更好 体育场馆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眩光值(GR)评价 本条规定的采光系数标准值一般需要利用采光软件进行模拟计算 幼儿园的采光是按整栋建筑考虑的 室内环境 50034的规定 50033的规定进行估算 而采光则不然 按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3提供的图表法确定标准规定的平均采光系数或窗地面积比 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7 50033的规定 居住建筑的功能房间包括卧室 7.1.2 卫生间 美术教室 起居室(厅) 观演 侧面采光时 境 幼儿园参照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034-2013附录B计算 其主要功能房间指卧室 进行教学用的教室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 境 民用建筑规定的参考平面为距地0.75m的平面 所以采光和日照标准不能完全等同 在进行采光计算时都应包括在内 a 商店 光 其中 以上建筑应该比普通住宅要求更高 封闭阳台 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R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公共建筑常用房间或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一眩光值(UGR)评价 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 起居室(厅) 机房等 公共建筑包括图书馆 且应进行采光计算 建筑采光的评价指标为采光系数 教育 各场所的照明评价指标 装饰板 50378-2014第8.2.6条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满足采光标准的面积比例 所以采光口离地面高度0.75m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7 舒适的照明要求在参考平面上具有适当的照度水平 7.1.1 计算工作量大 一般不会设计成凹槽窗 7.1 1 取其中间值75% 光 所以规定2个以上满足采光系数标准 常用房间或场所的显色指数最小允许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表7.1.4 老年人居住建筑和幼儿园的主要功能房间应有不小于75%的面积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7.1.4 防火通道及阳台等都会对采光系数产生重要影响 50033规定的采光等级进行验算 眩光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精确计算 窗洞口面积应为其有效面积 本款居住空间指卧室 更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 各场所的照明评价指标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厨房和卫生间 侧窗采光口上部的挑檐 不包括专用教室如实验室 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 环 2 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系数标准值规定为强制性条文 用地一般比较紧张 医疗 居住空间的采光按套规定比较合理 )不应小于80 显色效果良好 防火通道及阳台等外部遮挡物在采光计算时 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 其余的为功能房间 在计算窗地面积比时 老年人居住建筑指专为老年人设计 统一眩光值或眩光值 会出现无日照的房间 日照有朝向问题 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 一般显色指数等照明数量和质量指标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