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 建筑连接体可跨越道路红线 建筑与公共交通站点等之间联系 提高公共设施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消防通道等使用功能 其建设应统筹规划 建筑连接体是城市建设中 但由于道路红线以内 69的相关规定的最小净空 行人的空间感受较为压抑 建筑连接体在满足其使用功能的同时 均须满足市政各类管道等设施敷设的要求 4.4.3 地下建筑连接体应满足市政管线及其他基础设施等建设要求 其他非交通功能连接体的宽度 同时规定先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或标准要求 为强化建筑与建筑 疏散距离太远 并不应影响其他人流 机动车为4.5m 因设计和建设时序不一 建筑连接体若作为非交通性使用功能时 地下的净宽不宜小于4.0m 另外 其出入口可在道路红线以内或建筑控制线以外建设 4.4.5 地下或裙楼部位的建筑连接体 建筑连接体需要连接不同基地之间的建筑 以方便行人 疏散宽度不够大 建筑连接体可在地下 建筑连接体 从而导致人流疏散距离过长 保障城市公众利益与安全 另参照《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4.4.1 通过建筑连廊跨越道路红线或建设用地边界所进行的连通 4.4.5 4.4.4 同时该尺寸也能满足一般人流及车行的交通功能 是在城市两栋建筑之间横跨 非机动车为3.5m 更需要规划和建设部门在规划和设计阶段进行协调 建筑连接体 4.4 为实现区域内不同地块间的资源共享和人车分流 经当地规划及市政主管部门批准 地面上空建筑连接体的建设 4.4 交通功能的建筑连接体 车流及城市景观 行驶电车为5.0m等 建议地下连接体的净宽不宜小于4m 都存在疏散楼梯设置的位置受限 行人为2.3m 地下建筑连接体分廊道连接和地下室整体开发连接两大类 同时更应防高空坠物伤人 确保其安全 本条规定净宽不宜大于9m 非城市公共交通性质的出入口在道路红线内设置时 4.4.2 建议人行天桥等地上连接体的净宽不宜小于3m 属于城市公共交通性质的出入口可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 同时为日后市政管线扩容或地铁通行提供可能 如兼作横跨城市道路的人行天桥或地下人行隧道时 特别是“空中连廊” 4.4.4 预留连接接口 建设用地边界以外的空间均为城市公共空间或他人领地 为保证城市公共交通的通行功能以及安全要求 宜结合建筑功能按人流疏散需求设置 地道通道净宽不宜小于3.75m) 其净宽不宜大于9.0m 后建单位应当履行后续连接工程的工作 同时 本节为新增章节 主要是考虑结构一个柱跨的尺寸 连体后建筑形体过长等结构难题 故设计时均应高度重视 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筑连接体的设计还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建设单位往往按照自身的建设条件而进行建造 需确保不影响城市人行 69-95(第2.2.1条第2款 与相关标准要求相悖的问题 建筑与公共设施 考虑到地下连接体的封闭性 69的相关技术要求 4.4.1 横跨道路的地下空间或地面以上连接体 4.4.3 地上的净宽不宜小于3.0m 建筑通廊距路面的净空高度 做好连接体的宽度及两端竖向标高的统筹 更需获得当地规划及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同时地面以上建筑连接体也都存在加设竖向受力结构困难 天桥桥面净宽不宜小于3m 在其上部的覆土深度 从而造成结构跨度过大 特别是需建造城市二层步行廊道体系的区域 机动车行 裙房部位及建筑高空建造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用地红线或建筑控制线建设 故建筑连接体的建设须征得当地规划及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还应满足消防疏散及结构安全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