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减少与道路 困难条件下其交角不应小于45° 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井)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地 工程管线宜在地下敷设 检修 卫生 此条是原则性条款 安全距离应符合专业标准规定 当室外消防水池设有消防车取水口(井)时 不得妨碍普通车辆 宜采用综合管廊布置方式 外部荷载等影响而损坏 翻修较少的工程管线布置在车行道下 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震区 燃气调压设施 与基地无关的可燃易爆的市政工程管线不得穿越基地 在管线密集的地段 使用等带来诸多不便 基地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应与此类管线保持安全距离 此条款的增加是为了维修方便和使用安全 以确保工程管线在平面位置和竖向高程系统的一致 可将埋深较大 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 垂直净距的方法 当受规划 5.5.2 工程管线检查井井盖的缺失 与市政管网衔接的工程管线 垂直净距及埋深 工程管线的敷设不应影响建筑物的安全 5.5.12 垂直净距及埋深 前期的工程管线敷设不得影响后期的工程建设 与道路平行的工程管线不宜设于车行道下 此条款的修编除保留原《通则》中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 为保证人身安全及防止扩大危害 同样 现状制约 河道 工程管线的检查井井盖宜有锁闭装置 行人的活动及工程管线自身得以安全保证 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 综合管沟敷设工程管线的方式 造成土地浪费 远期工程的管线布置处理不当而形成不合理的布局 5.5.7 5.5.2 5.5.12 应对工程管线做整体规划 5.5.6 变配电设施 设计上要解决工程管线的架空敷设对交通 景观的影响 如 5.5.4 应将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分设于综合管沟的不同小室内 优点明显 工程管线不得不在地上架空敷设 难以满足要求时 另根据我国目前实际工程情况 行人的正常活动 5.5.1 此条的制定目的是防止近 工程管线应从建筑物向道路方向由浅至深敷设 室外消火栓等不仅要满足相关专业标准的规定 工程管线布置 并应避免对建筑物 5.5.5 多年冻土区 环境不佳 铁路 布置混乱 工程管线的地下敷设有利于环境的美观及空间的合理利用 本条的制定是总结了经验教训 并给施工 转弯少 5.5.8 5.5.3 工程管线在地上设置的设施 当确有需要时 建筑物及景观带来的安全及其他问题 有些地区由于地质条件差等原因 在总图 对安全 为保证综合管沟内的各工程管线正常运行 5.5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5.7 采用综合管沟前 是为了以防井盖的缺失造成行人伤亡或车辆损毁 增加了可适度减少水平 其平面位置和竖向标高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5.5.13 在地上架空敷设的工程管线及工程管线在地上设置的设施 工程管线布置应短捷 工程管线布置 沉陷 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及绿化树种的水平净距的规定要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说法外 5.5.1 要求工程管线的检查井井盖宜有锁闭装置 当基地内已有此类管线时 造成许多隐患 5.5.10 必须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及扑救的要求 作为首先考虑的敷设方式在此次修编中增加并首条列出 建筑物及景观带来的安全及其他问题 5.5.10 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并应防止工程管线受腐蚀 互有干扰的管线应设置在综合管廊的不同沟(室)内 在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满足相关专业标准要求后 5.5.11 5.5.4 人员 5.5.9 并使地面上车辆 各种工程管线不应在平行方向重叠直埋敷设 生活干扰较少 振动 应根据其不同特性和要求综合布置 5.5.11 以确保经济合理性 也可在管沟两侧分别布置 建筑专业设计上也要解决这些地上设施可能对交通 人员 防干扰等有影响的工程管线不应共沟或靠近敷设 当基地进行分期建设时 干管宜布置在主要用户或支管较多的一侧 严寒地区 对人们日常出行 避免与市政管网互不衔接的情况 5.5.9 应做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 地下工程管线的走向宜与道路或建筑主体相平行或垂直 绿化树种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沟渠及其他管线的交叉 湿陷性黄土地区及膨胀土地区的室外工程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