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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 6.16.4 6.16.1 且不应小于0.1m 3 排烟(气)通畅 电气管线使用的管道井不宜与厕所 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得小于0.6m 易出现积水 特别是顶层用户 1 管道井 防火和卫生等方面互有影响的管线不应敷设在同一管道井内 漏气和倒灌等现象 居住建筑 弱电管线与强电管线的间距及防护要求应满足电气专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不得共用 排出口周围遮挡物的高度 应高于屋脊 排风道中心线伸出屋面完成面的垂直高度计算 弱电竖井和强电竖井应分别设置 防潮加强措施 3 同时也便于日常的管理和维修 6.16.2 住宅等 如旅馆 也容易使排出气体因受风压影响而向室内倒灌 涡流 厨房等日常用水频繁 6.16.4 窜烟 由于管道高度不足而产生倒灌的现象比较普遍 在特定功能条件下 安装要求 同时对烟道伸出坡屋面的最小高度做了重点细化要求 排风道和烟道的断面 同时应避开门窗和进风口 不仅难以保证必要的防水等构造要求 如设有服务器的弱电竖井内 采取的通风空调方式也有不同 应避免因防水 由于各种原因屋面上并非总是处于负压 1 盥洗室和浴室等经常积水的潮湿场所贴邻设置 如果伸出高度过低 在一般情况下 6.16.1 管道井 防止产生阻滞 可适当低于屋脊 管道井壁 应高出屋脊0.6m 检修门门槛或井内楼地面宜高出本层楼地面 6.16.3 5 管道井一般多设置在每层公共走道 电气管线(设备)使用的管道井在设置上有一定的特殊要求 电气管线使用的管道井内有时需要集成配置少量的小型电气设备 需注意满足管道井内通风散热等环境指标的要求 形状 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 三者应分别独立设置 管道井的断面尺寸应满足管道安装 当烟道或排风道中心线距屋脊的水平面投影距离小于1.5m时 7 2 如不采取相应的通风或降温措施 为了减少电磁干扰 以防止相邻用房之间造成不安全的联通体 潮湿 其内部环境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设有电气设备的管道井 办公楼等 不同电气设备所要求的运行环境指标不同 可能导致服务器烧毁或不能正常运行 水汽的用房贴临布置 伸出屋面高度按照烟道 烟道和通风道应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 烟道和通风道 管道井 并在临公共区域一侧的墙面上设检修洞口 本条文要求管道井 盥洗室 当井内设置壁装设备时 有关防火要求应符合防火标准的规定 也有设置在房间内部的 进风道 确保电气使用安全 但合用的管道井内 伸出平屋面的高度不得小于0.6m 自然排放的烟道和排风道宜伸出屋面 6 排风 50016的有关规定 尺寸和内壁应有利于进风 6.16 门厅等公共区域—侧 如实验室 在本条文中明确规定了烟道和排风道最低伸出屋面高度的要求 距离和积雪深度确定 管道井应尽可能临公共区域设置 在确实无法避免的特殊情况下 管井开洞的封堵做法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管道井宜在每层临公共区域的一侧设检修门 井壁应满足承重 此类管井不应与厕所 弱电管线与强电管线可合用管道井 维修及施工 检修门 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当烟道或排风道中心线距屋脊的水平面投影距离大于3.0m时 烟道和排风道的设置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烟道和通风道 6.16.2 烟道和排风道伸出屋面高度由多种因素决定 卫生间 并应根据屋面形式 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得小于0.6m 伸出高度应有利于烟气扩散 浴室 检修所需空间的要求 但其顶部与屋脊的连线同水平线之间的夹角不应大于10° 且应分别独立设置 便于系统维护 因此 2 管道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弱电管线与强电管线宜分别设置管道井 在由于条件所限确有困难时 6.16 当烟道或排风道中心线距屋脊的水平面投影距离为1.5m~3.0m时 公共建筑管道井内外都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和日常操作空间 防潮问题影响电气使用安全 因服务器发热量大 一般情况下 在安全 即不允许管道井同时兼作烟道或通风道 4 伸出坡屋面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卫生间 烟道和通风道不应出现二合一或三合一混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