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50118有关规定的限值 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用地形状认真调查 2 本条旨在保障师生安全及身心健康 当铁路的流量小或车速低时 4.1.6 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 4.1.3 传染病院等建筑 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医院的太平间 以保障师生安全 需对用地作相应调整 地陷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当距离不足时 50016的有关规定 应严格遵守 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地和提供设置基础市政设施的条件 反之 学生生源减少 学校是学生身心得以健康成长的园地 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 排水通畅 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作为噪声源规定的减噪距离是按照其对外廊式学校开窗教室的噪声干扰自然衰减距离确定的 与高速路 4.1.3 场 学校周界外25m范围内已有邻里建筑处的噪声级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1 校园周边环境质量以建校立项时的环境质量评估报告为依据 学校音乐课 中学生上学控制在步行15min~20min左右 4.1.2 50016的有关规定 4 分析 海啸等灾难的地段及地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错位的部位 传染病院是病源可能集中之处 并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4.1.5 危险性极大 同时 4.1 地 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 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 地 殡仪馆 一些地区居住人口密度降低 4.1.8 空气洁净度 4.1.5 本条规定的学校与铁路的距离300m 场 50118的有关规定 本条对原条文有较大修改 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本规范对高速路 冲塌 4.1.6 4.1.2 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成规模建制的学校布点稀 4.1.7 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 噪声级 本条规定强调学校布点要均匀 暗河 泥石流 避免干扰近邻 由于居住水平提高和人口增长率降低 雷暴 当没有遮挡或学校处于流量大的铁路线转弯处或编组站附近时 并确定为强制行条文 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 当城市干道的规划确定后学校选址时 长输天然气管道及石油管道都有爆燃隐患 土壤氡污染检验值等项 是二者间有建筑物遮挡时所需要的距离 场地干燥 需区别处理 高压电线 建校后亦不得在校园内过境穿越或跨越 飓风 学生生源尽量不跨城市干道 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 医院的太平间 学生跨城市干道上学的现象并非罕见 洪涝 4.1 建设城市干道时应同步规划建设适当的安全设施 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所谓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指已知可能发生滑坡 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 对师生健康会造成威胁 应在规划设计中通过对周边环境 教学要防止受到噪声干扰 距离需加大 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 高压电线 场地和总平面 长期为邻 场地和总平面 4.1.4 中小学校环境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该地段的气候特征 4.1.1 空气流动 甚至全班集体朗读对周边近邻都可能造成噪声干扰 地裂 课间操 地质条件 4.1.8 4 在规划 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 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 电磁波辐射测定 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 各类易燃易爆的危险场区的防护距离随危险品的类别及储放规模而不同 故不得将校址选在这些管线的影响范围内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地质塌裂 雷暴记录 若用地条件过差时 做到小学生上学时间控制在步行10min左右 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 4.1.7 在设计中应遵照执行 城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m 此距离可缩小 极为危险 崩塌 长输天然气管道 目前我国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各种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的控制已有相关标准 本条对原条文进行了修改 体育课 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