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绿色 节材的基本方针 有利于提升农村中小学校建筑建设的标准 青少年的寄宿问题 构建城乡一元化的学校建设新格局 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 1.0.1 制定本规范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的问题以及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等问题 青少年随班就读问题 《原规范》不含农村学校 1 教师 4 学校的合法权益 经济 2 保护学生 为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 并增添了部分技术性的规定 则 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修订中将农村学校纳入 适用 1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坚持以人为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1 总 节水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 满足保护环境 1.0.4 校园本质安全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 总 1.0.2 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 1.0.1 1.0.2 中小学校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校园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 对相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 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 其后的条文提出了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 适应建筑安全 则 学校建设 精心设计 据此在对1986年制定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后简称《原规范》)的修订工作中对以上这些问题都分别进行细化 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 节地 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节能 美观的需要 本规范修订中已将《原规范》适用范围中的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移出 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并明确规定了相关的原则 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0.3 满足教学功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