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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班教室兼用于唱游课时 兼作唱游课教室的合班教室应对室内空间进行声学处理 3 合班教室 当座位区内有贯通的纵向走道时 合班教室 当小学教室长度超过9.00m 宜设置转暗设备 当教室内 中学座位排距不应小于0.90m 5.12.8 合班教室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并不应大于显示屏对角线尺寸的10倍~11倍 自前向后每6.00m~8.00m设1个显示屏时 若设置靠墙纵向走道 5.12.9 显示屏宜加设遮光板 以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清晰地获得授课内容 最后排座位与黑板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4.00m 中学教室长度超过10.00m时 容纳2个班的合班教室采用平地面不致影响授课的视听效果 各类小学宜配置能容纳2个班的合班教室 教室的转暗设备可以选用遮光窗帘或通风遮光窗 阶梯教室的设计视点应定位于黑板底边缘的中点处 柱上加设显示屏 2 储存常用教学器材 学生座椅前缘与显示屏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显示屏对角线尺寸的4倍~5倍 最后排座位之后应设宽度不小于0.60m的横向疏散走道 5.12.6 5.12.8 5.12 本规范增设此规定 视线的隔排升高值宜为0.12m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但不应小于0.60m 5.12.1 学生的视线在水平方向上偏离屏幕中轴线的角度不应大于45° 室内不应设置固定课桌椅 为保护学生视力并达到教学实效 讲课时 最后排座椅的前沿与前方黑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8.00m 合班教室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 5.12.7 在装设了视听器材的教室授课时 前后排座位错位布置时 1 3 并宜设置座位局部照明设施 宜在前墙安装推拉黑板和投影屏幕(或数字化智能屏幕) 3 教室最前排座椅前沿与前方黑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m 当合班教室内设置视听教学器材时 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间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合班教室宜附设1间辅助用房 并应附设课桌椅存放空间 纵向 可以是手动的 5.12 4 5 1 5.12.3 也可以是遥控的 靠墙走道宽度可小于0.90m 也可以是专用转换设施 垂直方向上的仰角不应大于30° 教室内设置视听器材时 2 但超过2个班的合班教室应按视线升高值设计为阶梯形地面 阶梯教室梯级高度依据视线升高值确定 5.12.5 在播放视听教材时便于记笔记 1 5.12.4 一般不会整节课都进行课件播放 宜在顶棚上或墙 5.12.2 横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0.90m 容纳3个班及以上的合班教室应设计为阶梯教室 教师写板书和学生记笔记都需要天然采光达标的环境 各类中学宜配置能容纳一个年级或半个年级的合班教室 小学座位排距不应小于0.85m 若桌面有局部照明 5.12.3 2 每个座位的宽度不应小于0.5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