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架构件的腹板厚度不宜小于4mm 工字形截面构件受压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b与其厚度t之比 轻型房屋钢结构受压构件的长细比 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壁厚不宜小于1.5mm 3.4 当柱脚刚接时 应采用与角钢肢边平行轴的回转半径 不应大于160 当有根据时 可比普通钢结构的规定适当放宽 刚性系杆的布置应确保梁或柱截面的受压侧得到可靠的侧向支撑等措施 之比 构造要求 3 对承受静力荷载的结构 2 50018规定的宽厚比限值 2 边柱的檐口墙檩处均应双侧设置隅撑 柱构件腹板的计算高度h 不应大于250 根据我国目前制作和安装的一般水平 檩条壁厚不宜小于1.5mm 注 当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时 工字形截面梁 对直接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 在永久荷载与风荷载组合作用下受压时 根据目前国内材料供应情况 构造要求 并验算构件的强度和稳定 1 受拉构件的长细比 除本条外 锚栓的面积不应小于柱子截面面积的0.15倍 3.4.2 主刚架构件受压板件中 或采用有效宽度计算构件的有效截面 构件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字形截面梁 构件中受压板件的宽厚比 柱构件腹板的计算高度h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1 可仅计算受拉构件在竖向平面内的长细比 当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控制结构设计时 3.4.3 其长细比不宜大于250 还可采取将构件之间的连接尽量采用螺栓连接 3.4.1 工字形截面构件受压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b与其厚度t之比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本条是针对轻型房屋钢结构由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控制结构设计时 应采用角钢的最小回转半径 4 厚度不宜小于4mm 应按实际应力验算板件的稳定性 每道檩条处屋面梁均应布置双侧隅撑 表3.4.2-1所列数值系参照国外的有关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2 不宜大于表3.4.2-2规定的限值 当受压板件的局部稳定临界应力低于钢材屈服强度时 支撑与柱子腹板的连接应采用不能相对滑动的连接 5 用于焊接主刚架构件腹板的钢板 腹板厚度可取不小于3mm 根据轻型钢结构的特点采取的相应抗震构造措施 受拉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w 不应大于13 3.4.2 柱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50 在檐口或中柱的两侧三个檩距范围内 在计算单角钢交叉受拉杆件平面外长细比时 不宜大于表3.4.2-1规定的限值 计算单角钢受拉构件的长细比时 用于檩条和墙梁的冷弯薄壁型钢 允许采用3mm 2 纵向支撑采用圆钢或钢索时 与其厚度t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 不应大于15 w 之比 3.4 表3.4.2-1 1 3 w 由技术条件较好的企业制作 3.4.3 1 钢结构构件的壁厚和板件宽厚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其厚度t w 3.4.1 表3.4.2-2 50017的规定拟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