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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与地震作用基本组合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荷载组合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 S 当重力荷载效应对结构的承载力有利时 2 1)规定了持久 ψ wk 其组合值系数分别取1.0和0.7 当其效应对结构承载力有利时 50009的有关规定制定 Eh 应取1.4 关于不同设计状况的定义以及作用的标准组合 偶然组合的有关规定 ——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屋面活荷载作为次要可变荷载时 G 风荷载作为次要可变荷载时 表4.5.5中γ 4.5 4.5.2 Ehk Q Gk w Evk 当屋面活荷载作为主要可变荷载 荷载组合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0.7和0 4.5.1 地震设计状况时荷载和作用的分项系数 1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这两条是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作用组合效应的基本要求 ——风荷载分项系数 ——重力荷载分项系数 γ 式中 d ψ w ——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4.5.4 γ S 50153以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 主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竖向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γ 地震设计状况下 4.5.5 γ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γ 2 S 5 4.5 S 50153 S 此时参与组合的可变作用(如屋面活荷载)应考虑相应的组合值系数 ——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1.35 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积灰荷载与雪荷载或屋面均布活荷载中的较大值同时考虑 屋面均布活荷载不与雪荷载同时考虑 2)明确了不适用于作用和作用效应呈非线性关系的情况 风荷载分项系数γ S 应取两者中的较大值 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1.0和0.6或0.7和1.0 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 其组合值系数分别取1.0和0.6 S 4.5.3 应取1.0 不应大于1.0 ——竖向可变荷载分项系数 应取1.4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 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当其效应对结构承载力不利时 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不与屋面材料或檩条自重以外的其他荷载同时考虑 ——荷载和地震效应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地震设计状况下 Q 式中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4.5.3 G S Ev G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 4.5.2 w Q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1 短暂设计状况下作用基本组合时的作用效应设计值的计算公式 E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 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1.2)的组合 风荷载不与地震作用同时考虑 γ γ G γ 如风荷载作为主要可变荷载 ——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 荷载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分别为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和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应按表4.5.5采用 Qk 50009的规定 ——竖向可变荷载效应标准值 当荷载与荷载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GE 3 3 表4.5.5 荷载组合应符合下列原则 多台吊车的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