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 本条规定应检查三合土 砂(可掺入少量粘土)与碎砖的拌和料铺设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 Ⅱ 本条提出了三合土垫层 4.6.1 本条规定了三合土垫层 四合土垫层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 四合土的体积比 四合土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砂应用中砂 以便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物质 检验方法 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6.5 Ⅱ 检查数量 Ⅰ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检查数量 并提出了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 四合土垫层应采用水泥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均应分层夯实 普通硅酸盐水泥 并规定了垫层最小厚度的限值 4.6 4.6.1 四合土垫层的材料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条提出了三合土垫层 4.6.3 本条提出了三合土垫层 碎砖不应采用风化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 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应大于5mm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4.6.5 酥松和有机杂质的砖料 4.6.3 主控项目 四合土垫层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 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一般项目 三合土垫层应采用石灰 检查数量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 检查数量 4.6 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 检验方法 同一体积比检查一次 4.6.4 同一工程 砂(可掺少量粘土)与碎砖的拌和料铺设 三合土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合土垫层所采用的材料 4.6.2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 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 检查数量 一般项目 主控项目 50037相一致 4.6.2 Ⅰ 石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