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层与基层(或下一层)结合应牢固 强度等级 5.5.14 检验方法 采用撒布铺设时 砂浆基层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 抗压强度不应小于40MPa 5.5.16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采用拌和料铺设的 强度等级 水泥的强度不应小于42.5MPa 5.5.10 硬化耐磨面层的耐磨性能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无机地面材料耐磨性能试验方法》GB/T 混凝土基层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 一般项目 采用撤布铺设的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屑 抗压强度不应小于30MPa 5.5.1 按本规范表5.1.7中的检查方法检查 5.5.7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耐磨性能检测报告按同一工程抽样检查一次 一般项目 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 检查数量 5.5.2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拌和料铺设时 5.5.8 Ⅱ 检验方法 石英砂 5.5.11 石英砂应用中粗砂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拌和料铺设时 耐磨材料的撒布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同一工程 同一材料 硬化耐磨面层 检查数量 当设计无要求时 检查数量 本条对面层的表面外观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 同一强度等级 5.5.7 钢尺和观察检查 5.5.12 踢脚线高度及出柱 用小锤轻击 本条提出采用拌和料铺设硬化耐磨面层时 5.5.13 主控项目 12988的规定执行 5.5.4 5.5.10 且应无空鼓 同一型号 以保证面层质量 脱皮 5.5.8 本条明确了硬化耐磨面层目前常用的材料及铺设方法 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5.5.9 纤维不应有其他杂质 主控项目 本条对面层投入使用时的强度提出要求 同一强度等级检查一次 含泥量不应大于2% 耐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5.16 5.5.3 不应有裂纹 面层表面应色泽一致 铺设厚度和拌和料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检查数量 纤维或石英砂 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 本条对面层结合牢固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撒布铺设时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养护期限应符合材料的技术要求 硬化耐磨面层应在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投入使用 同一工程 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屑 切缝应顺直 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 硬化耐磨面层铺设后应在湿润条件下静置养护 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当出现空鼓时 5.5.15 5.5.9 硬化耐磨面层 硬化耐磨面层分格缝的间距及缝深 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5.5.12 混凝土基层或砂浆基层的厚度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出现空鼓时 硬化耐磨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规定 水泥石英砂浆面层铺设厚度不应小于20mm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厚度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2 5.5.5 麻面 宜先铺设一层强度等级不小于M15 并给出了设计无要求时基层的厚度和强度的最小限值 检验方法 配 屑 5.5.3 面层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耐磨性能等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 5.5.2 检验方法 填缝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刚砂等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耐磨材料应撒布均匀 拌和料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耐磨性能检测报告 硬化耐磨面层应采用金属渣 检查数量 5.5.5 抗压强度不应小于40MPa 本条提出采用撒布铺设的硬化耐磨面层 基层的厚度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设厚度和拌和料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面层厚度 并应与水泥类胶凝材料拌和铺设或在水泥类基层上撒布铺设 同一规格 5.5.6 5.5 以防过早使用影响耐磨效果 或水灰比宜为0.4的素水泥浆结合层 金刚砂等 使用前应去油除锈 冲洗干净并干燥 本条提出采用拌和料铺设硬化耐磨面层时 水泥钢(铁)屑面层铺设厚度不应小于30mm 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 Ⅰ 5.5.4 金属渣 且应在水泥类基层初凝前完成撒布 踢脚线与柱 并给出了设计无要求时面层厚度和强度的最小限值 本条对踢脚线质量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硬化耐磨面层的厚度 检查数量 5.5.6 墙面应紧密结合 厚度不小于20mm的水泥砂浆 金属渣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本条对硬化耐磨面层采用的材料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 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同一生产厂家 本条对硬化耐磨面层的主要技术指标 本条提出硬化耐磨面层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 5.5.14 Ⅱ 本条对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拌和料铺设时的配合比和采用撒布铺设时的单位面积撒布量及撒布时间提出要求 检查数量 本条对面层的坡度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 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 应先在基层上铺设结合层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纤维 检查数量 按同一工程 5.5.1 5.5.13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拌和料铺设时 检查数量 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本条强调面层铺设后应养护 当设计无要求时 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5.5 包括厚度 5.5.15 本条对面层留缝提出要求 为加强面层与基层的粘结 裂缝 用钢尺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 缝宽 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检查数量 Ⅰ 检查数量 5.5.11 钢纤维混凝土面层铺设厚度不应小于40mm 同一强度等级检查一次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拌和料铺设时 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5 起砂等缺陷 硬化耐磨面层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条对采用拌和料铺设的硬化耐磨面层所用的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