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提出了检验方法 4.5.1 Ⅰ 4.5.3 一般项目 达到表面坚实 4.5.1 检查数量 4.5.2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5.3 检查数量 碎石 4.5.5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碎石的强度应均匀 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 检验方法 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4.5.4 本条提出了垫层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 碎砖垫层的表面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 本条提出了施工过程中和夯实后的质量要求 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5.5 一般项目 本条规定应检查垫层的密实度 酥松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垫层应分层压(夯)实 夹有有机杂质的砖料 检验方法 以便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相一致 4.5.2 观察检查和检查试验记录 碎石 检查数量 以保证施工质量 主控项目 本条提出了垫层最小厚度的限值 本条规定了垫层的材料要求和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4.5 平整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 检查数量 4.5 4.5.4 主控项目 Ⅱ 检验方法 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 碎砖不应采用风化 Ⅰ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 碎砖垫层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