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 并提出了检验方法 本条明确水泥类拌和料和其他不发火材料的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同类面层的规定外 5.7.9 主控项目 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规定 不发火(防爆)各类面层的铺设应符合本规范相应面层的规定 一般项目 不发火木材以及不发火涂料等 钢尺和观察检查 本条明确面层目测检查的要求和检验方法 5.7.4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 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本条明确了不发火(防爆)面层采用的材料种类和铺设厚度要求 含泥量不应大于3% 5.7.2 本条提出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检验方法 其粒径应为0.15mm~5mm Ⅰ 本条明确踢脚线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5.7.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观察检查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不发火(防爆)面层应采用水泥类拌和料及其他不发火材料铺设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一般项目 5.7.3 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 不发火(防爆)面层 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 检验方法 5.7.10 检查数量 面层表面应密实 同一强度等级 检查数量 5.7.9 同一强度等级 2 检查数量 且应无空鼓和开裂 尚应符合材料的技术要求 5.7.2 5.7 检查数量 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验方法 5.7.8 本条明确面层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 检查检测报告 Ⅱ 砂应质地坚硬 本条提出面层的试件应检验合格和检验方法 5.7.6 不发火(防爆)面层 5.7.7 普通硅酸盐水泥 5.7.7 用小锤轻击 麻面等缺陷 不发火(防爆)面层的试件应检验合格 本条对面层结合牢固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 5.7.5 5.7.10 不发火塑料 检查数量 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 其材料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出现空鼓时 配制时应随时检查 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墙面应紧密结合 的检验批检查 5.7.6 强调面层在原材料加工和配制时 5.7.1 无裂缝 不发火(防爆)面层采用的材料和硬化后的试件 检查数量 检查数量 5.7.5 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蜂窝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 Ⅱ 踢脚线与柱 Ⅰ 应随时检查 不发火石材 主控项目 检验方法 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5.7 检查数量 检查数量 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应按本规范附录A做不发火性试验 同一工程 当出现空鼓时 表面粗糙 不发火(防爆)面层中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 5.7.1 踢脚线高度及出柱 检查数量 5.7.8 且每自然问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检查数量 其他不发火材料包括不发火橡胶 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 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和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检查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