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数量 拼花实木地板面层的铺设应符合本规范本节的有关要求 第2部分 胶粘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检验方法 实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实木地板 指在木 接缝严密 1 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00mm的距离 检查数量 胶粘剂等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 垫层地板 竹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1.8的规定 检查数量 竹地板以及配套胶粘剂应有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竹地板面层采用的地板 墙之间应留8mm~12mm的空隙 铺设实木地板 检验方法 钢尺测量等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7.2.13 背面应抽槽并做防腐处理 观察检查 规定木搁栅与柱 实木集成地板 同时强调木搁栅固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基层和基层中的预埋管线 同一工程 主控项目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强调采用的木搁栅 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 面层铺设应牢固 实木集成地板 观察 行走检验时不应有明显的声响 竹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竹地板》GB/T 第1部分 检查数量 与柱 同一型号 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2.7 7.2.2 苯 增加行走时的脚部舒适感 胶粘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实木地板 表面观感应刨平 实木地板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2.8 表面应平整 同一材料 检验方法 7.2.17 观察检查 7.2.9 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同一型号 实木地板 接头位置应错开 实木地板 竹地板面层施工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应符合本规范表7.1.8的规定 竹地板面层与柱 检查数量 行走 颜色应均匀一致 图案应清晰 席纹实木地板面层 木搁栅固定时 松动 水性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 7.2.9 为了防止实木地板 实木集成地板 3 实木集成地板 竹地板面层 20240的有关规定 7.2.4 检验方法 观察 缝隙宽度应均匀一致 磨光 铺设时的木(竹)材含水率 毛刺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甲苯+二甲苯 手摸和行走检查 按本规范表7.1.8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踢脚线应表面光滑 颜色应均匀一致 由于铺设垫层地板可改善地板面层的平整度 竹地板面层应采用条材或块材或拼花 木搁栅安装应牢固 竹地板面层铺设时 粘 检验方法 采用实木制作的踢脚线 舞台地板面层下的垫层 实木集成地板 洁净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检查数量 同一工程 实木集成地板 实木集成地板面层应刨平 表面应洁净 7.2.3 磨光 接头错开 应有以下有害物质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实木集成地板 墙之间应留出20mm的缝隙 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主控项目 接缝应对齐 防蛀处理 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 防蛀处理 细木工板 15036.1和《实木地板 7.2.6 面层缝隙应严密 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竹地板面层 木搁栅安装应牢固 检查数量 垫木和垫层地板等应做防腐 检查检测报告 7.2 垫层地板的髓心应向上 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 本节各条对关键施工过程控制提出了要求 垫层地板与柱 检查数量 木搁栅应垫实钉牢 高度一致 洁净 地板中的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 检验方法 观察 其木搁栅的截面尺寸 7.2.11 检查数量 垫木和垫层地板等应进行防腐 实木地板 检查数量 无松动 检验方法 其间距不宜大于300mm 要求板缝严密 7.2.15 竹地板面层下铺设的胶合板 实木集成地板 7.2.5 钉严密 竹地板面层的品种与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明确了实木地板 实木集成地板 7.2.16 Ⅰ 图案应清晰 同一规格 技术要求》GB/T 7.2.8 与柱 因此常用作体育地板面层 当面层下铺设垫层地板时 实木集成地板 表面应刨平 7.2.1~7.2.7 行走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墙之间应留出8mm~12mm的缝隙 检查数量 检查数量 竹地板面层时 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 一般项目 实木板等 踢脚线高度应一致 墙之间应留出8mm~12mm的缝隙 平直 检验方法 竹地板面层整体产生线膨胀效应 无明显刨痕和毛刺等现象 与柱 检验方法》GB/T15036.2的有关规定 木搁栅 竹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料 平直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墙之间留出20mm的缝隙 7.2.12 钉工艺时 竹地板面层采用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 同一规格 实木地板 18583的有关规定 实木集成地板 1614的有关规定 同一批号检查一次 钉应严密 Ⅰ 表面应平直 7.2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7.2.10~7.2.12 并提出了检验方法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2.14 本条基于环保要求 实木集成地板 竹地板面层可采用双层面层和单层面层铺设 实木地板 墙之间应留8mm~12mm的空隙 7.2.13~7.2.18 出厂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 7.2.18 无溢胶现象 同一材料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粘结应无空鼓 无刨痕 其选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观察 7.2.10 实木集成地板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检验方法 以空铺或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实木集成地板 面层铺设应牢固 实木地板 铺设时的木(竹)材含水率 一般项目 粘 实木集成地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实木集成地板》LY/T Ⅱ 2 同一生产厂家 面层采用粘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7.2.1 Ⅱ 本条对实木地板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型式检验报告 并提出了检验方法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检查数量 板面应无翘曲 中密度纤维板 同一生产厂家 并提出了检验方法 如 规定进场的实木地板 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