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 5.7.10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检查数量 不发火(防爆)面层 其材料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7.1 5.7 应随时检查 5.7.4 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5.7 普通硅酸盐水泥 不发火木材以及不发火涂料等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 检查数量 5.7.8 不发火(防爆)各类面层的铺设应符合本规范相应面层的规定 应按本规范附录A做不发火性试验 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和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的检验批检查 表面粗糙 5.7.8 墙面应紧密结合 5.7.4 踢脚线与柱 本条对面层结合牢固提出要求和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Ⅱ 检查数量 检查数量 本条明确踢脚线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尚应符合材料的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砂应质地坚硬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且应无空鼓和开裂 一般项目 用小锤轻击 5.7.5 不发火(防爆)面层采用的材料和硬化后的试件 Ⅱ 无裂缝 检验方法 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 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 本条明确水泥类拌和料和其他不发火材料的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同类面层的规定外 含泥量不应大于3% 其粒径应为0.15mm~5mm 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5.7.9 5.7.6 不发火(防爆)面层应采用水泥类拌和料及其他不发火材料铺设 本条提出面层的试件应检验合格和检验方法 本条明确面层目测检查的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条提出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条明确了不发火(防爆)面层采用的材料种类和铺设厚度要求 当出现空鼓时 检查数量 钢尺和观察检查 麻面等缺陷 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 5.7.2 蜂窝 观察检查 5.7.1 同一强度等级 同一工程 同一强度等级 按本规范表5.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当出现空鼓时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不发火石材 一般项目 检查检测报告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 5.7.3 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检查数量 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 5.7.2 其他不发火材料包括不发火橡胶 检查数量 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 检查数量 不发火(防爆)面层的试件应检验合格 本条明确面层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Ⅰ 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 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 强调面层在原材料加工和配制时 检查数量 不发火(防爆)面层中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 2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5.7.10 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1.7的规定 5.7.6 并提出了检验方法 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5.7.7 5.7.5 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不发火塑料 踢脚线高度及出柱 5.7.9 且每自然问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5.7.7 检验方法 Ⅰ 面层表面应密实 不发火(防爆)面层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配制时应随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