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为粘胶纤维工厂厂房设计的一般规定 10.1 10 厂房的平面布置应满足工艺生产要求 建筑 湿陷性黄土 并宜符合建筑模数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结构 新结构和新材料 结构设计除执行本规定外 10.1.3 建筑 50033和《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10.1.2 采用可靠的新技术 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 并应满足动荷载的要求 50191的有关规定 建筑 一般规定 其内部的采光 10.1 本条规定明确强调粘胶纤维工厂厂房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基础上 10.1.5 10.1.1 膨胀土 10.1.1 50009的有关规定 50477的有关规定 10.1.2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纺织工业防火标准的规定 50033和《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维修等要求 10 10.1.4 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在厂房的结构设计中要考虑设备的安装及搬运要求 多年冻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通风及卫生设施配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 10.1.4 10.1.5 宜结合当地的施工技术条件 50477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对该部位结构构件进行核算 要估算安装及搬运过程中超负荷的影响 结构设计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可靠的原则下 10.1.3 建筑 一般规定 50191等有关规范的规定 建筑 以保证整个厂房的结构安全 柱网尺寸应整齐 结构 粘胶纤维工厂厂房设计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基础上 结构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构筑物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厂房结构设计的荷载应按工艺要求荷载及相关参数确定 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楼面荷载应满足重型设备的运输 厂房采光 本条为粘胶纤维工厂厂房设计的一般规定 粘胶纤维工厂厂房中部分生产设备荷载较大 构筑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通风及卫生设施的配备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 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