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明确了工厂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确定的原则 采暖 操作岗位的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3 12.1.3 政策 宜按表12.1.3-1和表12.1.3-2执行 粘胶纤维工厂的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环保及节能减排等方针 一般规定 表12.1.3-1 采暖 12.1.3 2 12.1.2 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采暖 12.1 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1 12 50019的有关规定 12 采暖 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 12.1.2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夏季要求劳动保护的车间 一般规定 本条规定了采暖 12.1.1 通风和空气调节 工艺无特殊要求 12.1.1 本条明确了本规范与其他相关规范的关系 50019的有关规定 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 表12.1.3-2 12.1 通风和空气调节 粘胶短纤维工厂车间空气计算参数 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方案确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采暖 粘胶长丝工厂车间空气计算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