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发展方向 仓库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道路转弯半径也相应加大 9.2.3 合理划分功能分区 应根据贮存物料的性质 宜位于不同方位 9.2.6 9.2.4 使今后土地使用上有灵活性 且应明确发展方向 2 构筑物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货流出入方向及供应对象等因素 区域内应设置实心安全防护围墙 生产工艺流程和用地范围进行布置 车体尺寸也有加大 各功能分区应连接便捷 次干道宽不宜小于6m 本条是粘胶纤维工厂中原料库 并尽可能靠近区域规划道路 酸站应布置在厂区主要用地内 50016的有关规定 9.2.9 废气处理设施宜靠近排气量大的主要生产设施布置 并宜便于物料运输 按不同类别相对集中布置 总变电所宜靠近负荷中心 生产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也考虑了罐区泄漏和防止火灾发生等安全要求 5 合理划分功能分区 腐蚀性和有毒气体及粉尘的建筑物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下风侧 酸 9.2 原液车间 贮罐区应按物料性质分类布置 并应靠近厂区主要道路 成品库及全厂性的公用仓库及堆场的布置要求 3 冷冻站 4 设置在同方向间距宜大于150m 9.2.1 考虑现在的运输车辆载重量大 9.2.7 但避免多占或早占土地 9.2 有腐蚀性气体和有水雾的场所 且应避免设在多尘 储运装卸和安全防护要求 压缩空气及氮气站 在厂区外留有发展余地 9.2.8 并应设置防泄漏围堰及排泄漏设施 紧凑合理 并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 6 9.2.2 厂区的建筑物 9.2.1 且冷冻站 2 50187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软化除盐水站等应靠近主要生产设施布置 2 货流交叉干扰 碱贮罐区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 成品库及成品中间库宜靠近纺练车间 锅炉房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的边缘地带 9.2.4 3 厂区至少应设置两个出入口 宜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应布置在便于管理 并应避免设在散发粉尘和有可溶性化学物质的地段 纺练车间 运输要求 二硫化碳贮罐区应布置在厂区边缘和人流较少的地段 污水处理设施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地势较低的边缘地带 生产行政管理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因此单行车道宽不应小于4m 本条规定既考虑了生产 1 避免人流 主干道 区域管网供水则宜靠近水源方向的厂区边缘地段 9.2.3 这两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9.2.7 总平面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场地条件 总平面设计 9.2.6 次干道宽不宜小于6m 9.2.5 本条是粘胶纤维工厂的总平面设计的总体要求 目的是使工厂在生产过程中节约能源和生产成本 卫生间距及绿化等的要求 50016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转弯半径不宜小于9m 贮罐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近远结合 9.2.8 支道宽不应小于4m 7 厂区道路宜采用城市型道路 循环水设施宜布置在所服务的生产设施附近 工程管线 消防车道宽不应小于4m 即应根据工厂的近远期建设规模 且应满足道路 给水净水设施宜靠近水源地或水源汇集处 厂区及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 8 总平面设计 总平面设计预留发展用地时 本条是粘胶纤维工厂贮罐区布置中要执行的相关规定 是粘胶纤维工厂总平面设计要执行的 远期工程应在厂区外留有发展条件 厂区道路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采用城市型道路 公用工程设施和生产辅助设施在布置中要执行的相关规定 厂区出入口应分为人流出入口和货流出入口 与近期工程生产工艺密切联系不易分开的发展用地可预留在厂区内 转弯半径不宜小于6m 主干道 其他应预留在厂区外 规整 做到功能分区明确 9.2.9 压缩空气及氮气站宜布置在散发爆炸性 转弯半径不宜小于9m 生产行政管理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是工厂人流较多的地方 原料库及原料中间库宜靠近原液车间 并应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9.2.5 环境较好及便于人流出入的位置 总平面设计中近期工程合理布置后同时应考虑远期工程 9.2.2 且应满足生产 全厂性的公用仓库及堆场 本条是粘胶纤维工厂主要生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