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 一般规定 集中设置有利于集中技术力量 17.1.1 仪电修车间 17.1.2 粘胶纤维工厂宜设置机修 在生产更加社会化 噪声较大的铆焊工段相邻 机修与仪电修 17.1 仪电维修设备应集中设置 装备水平及外部协作条件等因素确定 17.1.2 有条件到附近进行维修的工厂可不另设维修车间 机械与电气 17 规模应根据工厂规模 但应避免与铸造 原则上 专业化的今天 机修 仪表维修车间共用一厂房 凡能进行专业协作的机加工 但应避免电气 提高设备利用率 17 17.1 尽可能不自己加工或维修 17.1.1 机修与仪电修 本条明确了机修与仪电维修规模设置的原则 满足维修设备的环境要求 一般规定 仪表维修间与振动 仪表维修车间宜与机械维修车间毗邻设置 铆锻焊工段相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