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利用和治理 14.1.2 尚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当不能回收和利用时 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气 法规的原则 对粘胶纤维生产过程中排出的“三废”(废气 14.1.3 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应回收和综合利用 执行本规范时 降低原材料的消耗以降低生产成本并确保清洁生产 50425的有关规定 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处置 也是粘胶纤维工厂投产后努力的方向 一般规定 本条明确了本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 14.1.3 14.1.1 是粘胶纤维工厂设计时应考虑的重要课题 14.1 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 环境保护 14.1.2 14 一般规定 粘胶纤维工厂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14.1 本条规定了粘胶纤维工厂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 14.1.1 环境保护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