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等 规模与布局 场地和配套设施 消防设施设备等 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应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市场与保障 因此 养老助残 停车场(库)等设施 商业服务等设施 住宅项目应包括一栋或多栋住宅建筑 促进建筑与自然环境融合 应以城镇道路划分形成若干居住街坊 基本规定 2 主要包括托幼 2.1.1 采暖地区尚应有供暖系统及设备 经调查研究 1 对应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的生活服务设施 刚性控制与弹性应变的关系 市政公用设施 因地制宜 本条规定了住宅项目建设规模确定的基本原则 而对于场地是否设置机动车地面停车未作规定 2.1.4 “工程设施及管线”和“场地”是每个住宅项目必须包含的基本建设内容 社区服务及文体活动 绿地 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 与既有建成环境协调 应符合城镇建设实际情况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 需求与供给 配套设施应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3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工程设施及管线应包括给水排水系统及设备 主要包括物业管理 本条规定了住宅项目的建设规模 因地制宜 便民服务设施等 2.1.3 2 商业服务业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点 并与居住人口规模或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生活服务设施 住宅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 卫生服务 便民服务设施 住房建设与生活配套 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 主要包括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住宅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 有序促进住房的高质量建设 依山就势 自然山水 2.1 并应配建相应的便民服务设施和集中绿地 2.1.1 因此围合的居住街坊住宅用地面积为2hm 2 并与城镇发展总体目标相衔接 场地应包括道路 2.1.3 划分居住街坊的城镇道路间距通常为150m~250m 本条规定了住宅项目的基本构成要素 本条规定了住宅建筑布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基本规定 住宅项目中的“住宅建筑” 市政公用设施 规模与布局 2 结合设施的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综合确定 便利店 2.1 2.1.2 工程设施及管线 住宅项目应以满足居住需求为目的 交通场站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 以及城镇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结合气候 2.1.4 商业服务设施 确定是否在场地中设置机动车停车场 如 还可包括其他必要的设施设备 其中社区服务设施是指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内 统筹规划 住宅项目除本条所列建设内容外 住宅建筑应由一个或多个供家庭居住使用的独立空间组成 合理布局 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等智能化系统及设备 2 有燃气供应的地区尚应有燃气系统及设备 住宅项目可以由一栋或多栋住宅建筑构成 塑造宜人的居住生活空间环境 住宅项目较大时 应以城镇道路划分形成若干居住街坊 “配套设施”的具体建设内容须根据住宅项目的建设规模 ~4hm 便民服务设施是指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基本生活服务设施 第3款仅将非机动车停车作为住宅项目场地必设的地面停车设施 地质及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 “配套设施”是指对应居住区分级配套规划建设 市场需求和配套条件等 合理布局住宅建筑 供电系统及设备 当住宅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时 科学预测后合理确定 科学设计 确定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尚应统筹处理好近期与长远 4 2.1.2 住宅建筑的布局应综合考虑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