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市场需求和配套条件等 市场与保障 应以城镇道路划分形成若干居住街坊 2.1.3 2.1 便利店 “配套设施”是指对应居住区分级配套规划建设 停车场(库)等设施 ~4hm 2.1.4 社区服务及文体活动 配套设施应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2 主要包括托幼 本条规定了住宅项目建设规模确定的基本原则 场地和配套设施 还可包括其他必要的设施设备 如 与既有建成环境协调 其中社区服务设施是指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内 依山就势 科学预测后合理确定 合理布局 确定是否在场地中设置机动车停车场 “工程设施及管线”和“场地”是每个住宅项目必须包含的基本建设内容 住宅项目中的“住宅建筑” 住房建设与生活配套 2.1.2 供电系统及设备 需求与供给 有序促进住房的高质量建设 住宅建筑的布局应综合考虑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 2 结合设施的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综合确定 工程设施及管线应包括给水排水系统及设备 住宅项目较大时 便民服务设施等 2.1 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应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商业服务等设施 绿地 以及城镇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划分居住街坊的城镇道路间距通常为150m~250m 市政公用设施 合理布局住宅建筑 因此 并与居住人口规模或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生活服务设施 住宅项目应包括一栋或多栋住宅建筑 便民服务设施是指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基本生活服务设施 2.1.4 有燃气供应的地区尚应有燃气系统及设备 确定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尚应统筹处理好近期与长远 本条规定了住宅项目的建设规模 采暖地区尚应有供暖系统及设备 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 本条规定了住宅建筑布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 商业服务设施 本条规定了住宅项目的基本构成要素 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等 2.1.1 4 因地制宜 2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住宅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 科学设计 而对于场地是否设置机动车地面停车未作规定 生活垃圾收集点 2.1.3 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等智能化系统及设备 因此围合的居住街坊住宅用地面积为2hm 2.1.2 商业服务业设施 养老助残 住宅项目可以由一栋或多栋住宅建筑构成 并与城镇发展总体目标相衔接 住宅建筑应由一个或多个供家庭居住使用的独立空间组成 住宅项目除本条所列建设内容外 对应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的生活服务设施 促进建筑与自然环境融合 住宅项目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主要包括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统筹规划 交通场站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 “配套设施”的具体建设内容须根据住宅项目的建设规模 应以城镇道路划分形成若干居住街坊 并应配建相应的便民服务设施和集中绿地 规模与布局 3 1 市政公用设施 卫生服务 因地制宜 场地应包括道路 工程设施及管线 地质及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 基本规定 经调查研究 基本规定 2 消防设施设备等 当住宅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时 结合气候 塑造宜人的居住生活空间环境 刚性控制与弹性应变的关系 住宅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 便民服务设施 主要包括物业管理 应符合城镇建设实际情况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 第3款仅将非机动车停车作为住宅项目场地必设的地面停车设施 自然山水 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 规模与布局 住宅项目应以满足居住需求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