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其产生脆性破坏的可能性增大 注 1 结构构件材料的性能劣化 G.4.4 G.4 耐久性属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范畴 耐久年数为结构在环境作用下达到相应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的年数 G.4.5 材料相关性能变化的状况 既有结构的耐久年数推定 G.4.5 G.4.1 2 耐久性评定 对耐久年数小于评估使用年限的结构构件 G.4.2 对于耐久年数小于评估使用年限的构件的维护处理可以减慢材料劣化的速度 不属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范畴 结构在环境作用下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或标志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本条提出构件的耐久年数的评定方法 将环境作用效应和材料性能相同的构件作为一个批次进行评定 G.4.1 判定耐久年数是否大于评估使用年限是结构耐久性评定的目的 本条提出确定与耐久性有关的极限状态限值或标志的原则 结构构件出现尚未明显影响承载力的表面损伤 应提出适宜的维护处理建议 G.4.4 结构的耐久年数为结构在环境作用下出现相应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或标志的年限 应将环境作用效应和材料性能相同的结构构件作为一个批次 环境作用情况和结构构件材料性能劣化的规律推定 推迟修复的时间 G.4.2 既有结构的耐久性评定应以判定结构相应耐久年数与评估使用年限之间关系为目的 G.4.3 有利于既有结构的业主采取合理的修复措施 G.4 G.4.3 环境是造成构件材料性能劣化的外界因素 可根据结构已经使用的时间 材料性能体现其抵抗环境作用的能力 评定批结构构件的耐久年数 达到与耐久性有关的极限状态标志或限值表明应该对结构或构件采取修复措施 耐久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