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3 是在安全性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影响结构使用性能的问题 应提出进行处理的意见 振动等适用性问题 3 G.3.1 G.3 位移 此时宜遵守下列原则 G.3.3 但在下列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确定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限值 G.3.2 才能评定裂缝对结构的适用性构成影响 但结构或构件尚未达到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限值 不能简单地看成适用性问题 本条对既有结构的适用性进行的定义 但是适用性问题的处理并非一定要采取提高构件承载力的加固措施 在结构安全性得到保证的情况下 宜进行评估使用年限内结构适用性的评定 适用性评定 在条件许可时 评定时可采用现行结构设计标准提供的计算模型 已出现明显的适用性问题 只有在安全性得到保障的前提下 可采用荷载检验或现场试验的评定方法 应提出采取处理措施的建议 对适用性评定为不满足要求的结构或构件 G.3.2 2 G.3 应以现行结构设计标准的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定 有些裂缝是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要求的标志 1 对影响结构正常使用的变形 对已经存在超过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的结构或构件 1 以裂缝为例 2 但模型中的指标和参数应进行符合结构实际情况的调整 G.3.1 裂缝 相关标准提出的质量控制指标不能准确反映结构适用性状况 适用性评定 本条提出存在适用性问题的结构也要处理 本条提出未达到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的结构或构件适用性评定原则和评定方法 对未达到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限值的结构或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