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3) 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作用的标准组合 频遇组合宜用于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难以找到清晰的物理现象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工程经验确定 1)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应取为1.0 只是个外观问题 列出了三种组合 2394和《结构设计基础》EN (8.3.2-1) 只影响到人的舒适感 (8.3.2-5) 结构或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 d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除各种材料的结构设计规范有专门规定外 裂缝等)设计值 (8.3.2-4) 标准组合 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安全与失效之间的分界线是清晰的 裂缝等规定的相应限值 如可逆 都是清晰的物理现象 应采用标准组合进行设计验算 8.3 结构的倾覆 如钢梁的挠度不会损坏其他构件(结构的或非结构的) C——设计对变形 钢梁的挠度会使隔墙损坏 d 来源于《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 应符合下式要求 ——作用组合的效应(如变形 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 1990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8.3.2-2) 则可采用频遇组合进行设计验算 1)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可逆与不可逆的划分很重要 8.3.2 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1)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但如钢梁下有隔墙 频遇组合 γ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 式中S 则仍被认为是不可逆的 8.3 如钢材的屈服 准永久组合 宜用标准组合 以钢梁的挠度为例 M 混凝土的压坏 1 8.3.3 地基的滑移 8.3.1 材料性能的分项系数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3 区分正常与不正常 注 标准组合宜用于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8.3.1 (8.3.2-6) 能正常使用与不能正常使用之间的分界线是模糊的 如钢梁的挠度对各种性能要求均无影响 应按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S 则可采用准永久组合进行设计验算 钢梁的挠度本身当然是可逆的 可逆与不可逆不能只按所验算构件的情况确定 (8.3.1)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宜用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 8.3.2 2 ≤C 准永久组合宜用在当长期效应是决定性因素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如不可逆 钢梁与隔墙之间又未作专门处理 而且需要与周边构件联系起来考虑 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