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2-2) (C.2.1-4) 对变量X R 而且作用是高斯平稳各态历经的随机过程 =0.7×0.4=—0.28 常用的特征值有平均值 id 尤其是对自然作用 对与作用超越次数有关联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的设计值X Ri 可考虑按这种方式取值 例如传统的地震烈度 的总持续时间 在可变作用的随机过程的分析中 可变作用标准值可按下述原则确定 的分位值 取α 中值和众值 通过重现期T 按作用值被超越的总持续时间与设计基准期的规定比率确定频遇值 当在结构上经常出现的持久部分能够明显识别时 目前在设计中还少有应用 C.2.2 组合值系数也可作为伴随作用的分项系数 我们可以通过数据的汇集和统计来确定 当可变作用可认为是各态历经的随机过程时 C.2.4 来表征频遇值作用的短暂程度(图C.2.2-1a) 此时以作用的标准值为设计代表值 在一阶可靠度方法(FORM)中 只是在个别问题中得到采用 各为 Ri 图C.2.4 跨阈率可通过直接观察确定 式中 它主要是在考察结构长期的作用效应时所必需的作用代表值 /σ 可由可变作用在设计基准期T内最大值概率分布的统计特征值确定 统称为组合作用 2394第2版(1986)附录B中 为了便于分析 则对应于跨阈率 我们可以参照确定频遇值的原则 影响非结构构件的性能和设备的使用功能等的极限状态 在诸作用的组合中必然有一个作用取其最大作用 (C.2.2-3) 因此在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 1 公式(C.2.1-5)给出作用的标准值和重现期的关系 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 (C.2.2-4) 该最大作用的设计值 由于可变作用的标准值表征的是作用在设计基准期内的最大值 C.2.3 Ri 当 (C.2.1-2) 即 对大多数可变作用在设计基准期内最大值的统计分布 3 的概率分布函数 存在下列关系式 C.2.4 而实际上 ——-任意时点作用 图C.2.2-1 对标准值 短暂时间内超越适用性限值往往是可以被允许的 附录按此原理给出作用组合值系数的近似公式 C.2.2 相应的作用水平 水平的概率 的关系如下 还给出相应的计算公式 准永久值就相当于作用在设计基准期内的均值 按本标准对可变作用组合值的定义 ——可变作用随机过程的截口概率分布函数 也即概率密度最大的值作为标准值 对其他可变作用 id 可变作用代表值的确定原则 灵敏度的计算在原则上将经过多次迭代而带来不便 可变作用代表值的确定原则 都可采用频遇值来衡量结构的正常性 的作用水平 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当可变作用可以认为是各态历经的随机过程 <6.6 例如在房屋建筑适用性要求中 i .而其他作用则分别取各自的时段最大作用或任意时点作用 可变作用近似采用等时段荷载组合模型 的均值 为已知 可按下式确定 Si 假设所有作用的随机过程Q(t)都是由相等时段 在第3版(1998)附录E.6中依旧保留该设计值方法的内容 雪等自然作用时 经常是以其标准值为设计代表值 而且还都是偏保守的 在可变作用的随机过程的分析中 这也表明在设计基准期一半的时间内它被超越 但是在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 可变作用准永久值可按下述原则确定 (C.2.1-3) 其最大值概率分布函数为 取α 有任意分布F(X 2 根据各个作用在设计基准期内的时段数r的大小将作用按序排列 对重现期T 在有些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中 由于简化带来的误差是可接受的 采用 或单位时间内的平均超越次数 关于它在设计基准期内的最大值就可采用经过简化后的随机变量来描述 中值和众值 按作用值被超越的总频数或单位时间平均超越次数(跨阈率)确定频遇值 i 对在结构上经常出现的部分可变作用 (C.2.1-6) 和确定标准值的设计基准期T还存在下述近似关系 (C.2.1-1) 可按下式确定 此时在设计基准期内的超越作用某个值的次数往往是关键的参数 可将其出现部分的均值作为准永久值 这样 1 R 比较方便 有关 的标准差 =0.8 (跨阈率)来表征频遇值出现的疏密程度(图C.2.2-2) 它是指在设计基准期内使组合后的作用效应值的超越概率与该作用单独出现时的超越概率一致的作用值 与变量统计参数和所假设的分布类型 也可采用其他的指定概率 经常被简化为平稳二项随机过程的模型 C.2.1 作用的其他伴随变量 图C.2.2-2 对有关的极限状态和设计状况的目标可靠指标β以及按在FORM中定义的灵敏度系数α 可变作用的频遇值 涉及的是影响构件性能的恶化(耐久性)问题 采用重现期 已经提供了确定基本变量设计值的原理及简化规则 但是根据经验制定一套取值的规则 设计基准期T内可变作用最大值的概率分布函数 可由下式给出 都可假定它为极值Ⅰ型(Gumbel)分布 和组合作用 2 )的设计值X 作用的频遇值可考虑按这种方式取值 就显得与实际要求不相符合了 特别是对自然作用 按式(C.2.2-3)计算作用的频遇值 而对于不易识别的情况 对不易判别的可变作用 图C.2.2-1b给出的是可变作用Q在非零时域内任意时点作用值 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与设计基准期T的比率 可按下式计算 而另一半时间内它不被超越 C.2 i 它是相当于设计基准期为50年最大烈度分布的90%的分位值 在设计基准期内最大值分布上的超越概率为l-p 以跨阈率定义可变作用频遇值 可变作用的频遇值就是在上述意义上通常的一种代表值 超过 在很多情况下 准永久值 作用的标准值有时很难适应正常使用的设计要求 2 组成的矩形波平稳各态历经过程(图C.2.4) 理论上可以根据不同要求按附录提供的原理来确定 (C.2.1-5) 式中 将作用值超过某水平 可变作用的标准值通常是根据它在设计基准期内最大值的统计特征值来确定 或在总体上不长的时间内被超越 而且在取值上大多也是根据经验 只要0.16<σ 并且对多数情况采用极值Ⅰ型的作用 基本变量X 还给出相应的公式 其在设计基准期内最大值按传统都采用分布的众值 来表达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的次数 =0.8×0.4=0.32 概率 对极值I型的作用 最常用的统计特征值有平均值 等时段矩形波随机过程 以作用值超过某水平 按设计值方法的原理 将作用值超过某水平 的总持续时间与设计基准期T的比率定义可变作用频遇值对各态历经的随机过程 1 的平均间隔时间 取α 抗力的其他变量 作用的频遇值 i 4 式中q——作用Q的非零概率 或组合后使结构具有规定可靠指标的作用值 当作用为风 1 可以按作用值被超越的总持续时间与设计基准期的规定比率确定 当其任意时点作用 式中 值(不大于0.1) 也即相当于在以往结构设计中的所谓长期作用的取值 3 就可采用较小的 按附录E.5和E.6的有关内容确定 来表达可变作用的标准值水平 2 可变作用组合值可按下述原则确定 可直接按式(C.2.2-3)确定 早在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 C.2.3 与分位值对应的概率p和确定标准值的设计基准期T还存在公式(C.2.1-6)的近似关系 必要时也可取用较高的分位值 为规定值时 可变作用的概率模型 可变作用的组合值 按作用值被超越的总持续时间与设计基准期的比率取0.5的规定来确定 对与时间有关联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有时比较方便 可按下式确定 一般也可应用随机过程的某些特性(如谱密度函数)间接确定 当可变作用采用平稳二项随机过程模型时 当允许某些极限状态在一个较短的持续时间内被超越 取α Si Si C.2.1 即对抗力的主导变量 当结构振动时涉及人的舒适性 对作用的主导变量 当重现期有足够大时(一般在10年以上) 此时 可变作用的准永久值是表征其经常在结构上存在的持久部分 重现期 ——作用最大值的变异系数 此时比率可取0.5 及其跨阈率 =0.7 m——可变作用在设计基准期T内的平均出现次数 C.2 对可变作用 当截口概率分布为极值I型分布时(如年最大风压) 与 重现期是指连续两次超过作用值 一般也都是根据传统的取值 可变作用频遇值可按下述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