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可按式(A.4.5-3)确定 可按下式计算 对河港工程计算水位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分别不应小于1.1 1)地震作用代表值的分项系数为1.0 1)偶然作用的分项系数为1.0 三级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分别取1.1 对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 对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对于以永久作用为主(约占50%)的结构 ——第i个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 高耐久混凝土的广泛应用 (A.4.6-3) ——预应力的分项系数 6 A.4.4 持久组合 设计高水位 G 分作用均乘以不利作用的分项系数 河港工程规定了2种水位 0 A.4.7 2 及与地下水位相结合分别进行计算 海港工程规定了5种水位 可按表A.4.12取值 3)对某些情况 A.4.7~A.4.10 对设计高水位 可靠度分析表明 自然条件复杂 其非主导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主导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考虑 jk 永久作用的分项系数应增大为不小于1.3 A.4 (A.4.6-5) (A.4.6-1) P 对设计高水位和设计低水位以及设计高水位与设计低水位之间的某一不利水位 安全等级相差1级 3 同一来源的作用 结构可靠指标相差0.5左右 注 可适当提高 A.4.6 A.4.3 为一 1 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港口工程结构 为使作用分项系数统一和便于设计人员采用 对设计高水位 港口工程结构重要性系数 ——第j个可变作用分项系数 当对安全有特殊要求时 给出的可靠指标是根据对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校准结果确定的 应按表A.4.11采用 设计低水位及与地下水位相组合的某一不利水位分别进行计算 可分别采用作用的标准组合 分别根据对结构承载能力有利和不利两种情况 2)与偶然作用同时出现的可变作用取标准值 A.4.1 进行调整 三级的γ A.4.11 在设计中可作为可靠指标的下限值采用 设计低水位 γ 海港工程和河港工程均需要考虑地下水位的影响 式中 将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具体化 对经常以界限值出现的有界作用 当永久作用效应对结构承载能力起有利作用时 )——作用组合的效应函数 Q 根据《港口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调查专题研究》 亦可按下式确定 根据本标准第8章的原则 可按表A.4.12中所列数值减小0.1采用 二 ——第1个和第j个可变作用的标准值 频遇组合和准永久组合进行设计 1 A.4.12 地震组合 0 持久组合 称为结构重要性系数 cj 使用年限可以达到50a以上 短暂组合 由各有关设计规范中给出 短暂组合 γ ψ 永久性港工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二级 抗滑稳定计算时的波浪力分项系数按相关结构规范规定执行 对设计高水位和设计低水位分别进行计算 1 港口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 永久性港口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a是合理的 比《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1)港口工程结构作用短暂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表中给出了港口工程结构设计的主要作用的分项系数 相关结构规范抗倾 ——第i个永久作用的标准值 为使结构的可靠指标满足第A.4.4条的要求 作用短暂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可靠及高性能 G 1)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式中S(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大型原油码头而附近又没有可替代的港口工程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作用组合 港口工程结构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 1k 施工的海港高桩码头结构 (A.4.5-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持久组合的作用分项系数 4 宜按下式确定 对海港工程计算水位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A.4.5-2) 50158-92保持相同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地震组合 · (A.4.6-2) (A.4.5-4) 采用这些系数后 重力式 可按下式计算 A.4.8 考虑不同投资主体对港口结构可靠度的要求可能不同 A.4.11 F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采用的作用组合可不考虑极端水位 A.4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持久组合的可变作用分项系数应减小0.1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持久组合 短暂组合 应根据总的作用效应有利或不利选用分项系数 4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γ 故允许根据自然条件 对结构承载能力有利时取为0 土坡及地基稳定由于抗力变异性较大 反映港口工程结构的特点 二 重要性系数在标准中是考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而引入的系数 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 3)对某些情况 可取1.0 其分项系数应不小于1.3 不宜小于表A.4.4的规定 1.0和0.9 从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方面 应按表A.4.12采用 在港口工程结构设计中 不包括土坡及地基稳定和防波堤结构 防波堤水平波浪力和波浪浮托力相关性强 如集装箱干线港的大型集装箱码头结构 港口工程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1)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河港工程规定了3种水位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可按下式计算 A.4.5 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注 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注 式中 永久作用分项系数 随着各种防腐蚀技术的成熟 1)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使变形 即为临时性结构 适当提高 做出了具体规定 港口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 施工期间可按某一不利水位进行设计 永久荷载为主时 并与港口工程各结构规范相协调 2 A.4.10 但安全等级不变 A.4.2 A.4.4 极端高水位和极端低水位都是设计水位 两个完全相关的可变作用应取相同作用的分项系数 ——第1个和第j个可变作用分项系数 按高性能混凝土设计 维护有困难时 围埝 板桩码头正常使用情况下 A.4.2 50158-92又增加了施工期间某一不利水位 偶然组合 2)具体的设计表达式及各种系数 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 结构安全等级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与《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作用组合 偶然组合和地震组合进行设计 A.4.9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短暂组合 A.4.1 A.4.12 1 1.0和0.9 应按表A.4.3采用 极端高水位和极端低水位以及设计高水位与设计低水位之间的某一不利水位 当两个可变作用完全相关时 及与地下水位相结合分别进行计算 Q 2 应根据不同的设计状况采用作用的持久组合 因此其可靠指标值较低 地震组合应符合下列要求 可按下式确定 短暂组合 1 A.4.6 设计水位是一个相当重要而又比较复杂的问题 频遇组合 1 γ 考虑港口工程结构的造价在整个港口工程的总投资的比例平均为20%左右 抗倾 式中 ——可变作用的组合值系数 γ 使用年限和特殊要求等对重要性系数γ 对结构承载能力不利时 其中符号“∑”和“+”表示组合 可取0.7 (A.4.6-4) 如港口工程的临时护岸 (A.4.6-6) 抗滑稳定计算时的波浪力作用分项系数由相关结构规范给出 3 根据《港口工程结构安全等级研究报告》 0 宜按下式确定 应按表A.4.1的要求划分 2 可按下式确定 P——预应力的代表值 3 港口工程结构的专门规定 使用年限可以达到50a以上 ik 2)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0 A.4.5 当总的作用效应对结构承载能力不利时 ——作用综合分项系数 既足够安全也是经济合理的 海港结构在极端高水位和极端低水位情况下 可按下式确定 准永久组合 2 ——可变作用的组合值系数 1)港口工程结构作用持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维护条件 持久组合 当两个可变作用完全相关 作用持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可按下式计算 计算水位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作用持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A.4.5-5) 可按下式计算 本次修订维持安全等级为一 可按表A.4.12取值 设计低水位 标准组合 5 其中一个为主导可变作用时 海港工程规定了3种水位 2 液化天然气码头结构等可按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 取值不应大于1.0 需要提出注意的是 偶然组合应符合下列要求 (A.4.5-3) A.4.3 裂缝等作用效应的设计值符合式(8.3.1)的规定 大量的一般港口工程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 港口工程结构的安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