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据规划城市的具体情况 4.2.4 城市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可根据总体规划对居住 管理水平以及城市排水设施普及率等 冲厕 按行业工业废水排放规律分析确定 排放方式等因素确定 管道接口形式和附属设施以及管道的运行时间 4.2.3 可按表4.2.3取值 本条规定城市污水量的计算方法 在地下水水位较高的地区 城市污水量应包括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 4.2 水文地质条件和废水利用 合理确定地下水渗入量 生活水平以及第三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和气候等因素确定 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废水排放系数 应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将“最高日”用水量换算成“平均日”用水量 学校和办公楼等产生的污水量 当资料缺乏时 管道渗入量差异也较大 随着技术的进步发展 50282的“城市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或“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估算城市污水量时 不同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平均日污水量或最高日污水量 其数据应按厂 1 单独进行估算 由综合生活污水量 采用《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各类污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市历年供水量和污水量资料确定 4.2.1 表中工业废水排放系数不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4.2.2 污水量还应计入地下水渗入量 因以上三个工业行业的生产条件特殊 本条规定的方法是确定城市污水量的方法之一 4.2 表4.2.3 设备及技术水平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在污水量及重要设计参数专题研究中 4.2.4 地下水渗入量越大 排水工程规划应适当考虑地下水渗入量 矿区的气候 地下水位与排水管道管内水位的差值和管径越大 地下水渗入量宜根据实测资料确定 宾馆 也可分区确定 商业网点 对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 可按不低于污水量的10%计入 附属设施以及施工质量等因素的影响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本次修编不再仅限于平均日污水量 提高整个排水系统的运行经济性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废水排放系数 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可根据城市居住和公共设施水平以及工业类型等 矿区的气候 排水设施水平的要求 本条规定排水系统地下水渗入量的取值原则及范围 工业废水总变化系数 城市工业废水排放系数不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4.2.5 影响排水管道地下水渗入的主要因素包括地下水位高于管内水位的差值 因此 影响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大小的主要因素有建筑室内排水设施的完善程度和各工业行业生产工艺 在工业类型未定的情况下 按表4.2.3的规定取值 方法和取值范围 降低地下水渗入量 本条说明城市污水量的组成 对新建管道管径600mm~1350mm 2 城市污水量可根据城市用水量和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当地下水位高于排水管渠时 因当地土质 公用设施及其他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管道和接口材料 排水工程规划应强调排水管道接口形式 排放的具体条件和经验值 本规范规定地下水渗入量宜根据实测资料确定 城市污水量的总变化系数 城市污水量指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用户和自备水源供水用户排出的污水量 其他采矿业以及电力 3 4.2.1 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和生产污水 可按不低于污水量的10%计入 包括市政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要加强维护管理 浴室 城市综合用水量即城市供水总量 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 控制施工质量 居民生活污水量指居民日常生活中洗涤 3 污水量 注 本条规定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确定的原则 城市工业废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市的工业结构和生产设备 管材和附属设施的选择 其工业废水排放系数与其他工业行业出入较大 综合生活污水量由居民生活污水量和公共设施污水量组成 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 城市排水设施普及程度 或根据条件相似城市的分析结果确定 结合城市居民的用水习惯 相当于城市污水量的18%左右 工业废水量组成 当资料缺乏时 水文地质条件和废水利用 污水量 当资料缺乏时 /(km·d) 及时修补渗漏严重的管道 洗浴等产生的污水量 控制地下水渗入量 应根据当地厂 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 公共设施等建筑物室内给 4.2.3 工艺先进程度确定 地下水位 管道运行时间越长的排水管道 其他采矿业以及电力 实测范围为4.67m 城市污水量主要用于确定城市污水总规模 4.2.2 公共设施污水量指娱乐场所 还应包括地下水渗入量 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地下水水位高于管内水位0.3m~6.0m的排水管道地下水渗入量进行了实测 /(km·d)~1850m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不同区域和条件下 50014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