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再生水利用于景观环境 4.1.4 环境 本条是关于城市污水分区与系统布局方面的规定 应综合考虑自然 提高城市抗灾能力 少设提升泵站 但存在处理效果不稳定 输送 有利于节约用地 一次性投资巨大等问题 城市污水分区与系统布局应根据城市的规模 且存在不宜分期建设 输送 污水管道一般为重力流排水 4.1 4.1.2 可以减小管道埋深 4 城市污水处理厂可按集中 处理效果可靠性较高 一旦运行管理不当 充分利用地形 影响范围大 降低管道埋深 用地规划布局 本条是关于污水集中与分散处理的规定 处理的污水量较小 便于管理 4.1.3 独立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布局应充分考虑再生水用户及生态用水的需要 进水水质水量相对稳定 并与城市场地竖向相协调 污水系统 往往需要设置多处提升泵站 排水分区与系统布局 再生利用需求 污水收集系统应根据地形地势进行布置 城市采用集中还是分散的方式布置污水处理厂 减少运行费用 受纳水体位置与环境容量 厂站总占地面积小 4.1.1 不利于污水再生利用 4 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包括污水管网和泵站等设施 同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水面积大 风向 4.1.4 污泥处理处置出路及经济因素等综合确定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 处理的污水量大 本条是关于污水收集系统的相关规定 地势布置 新建污水处理厂应含污水再生系统 湿地等生态补水时 总占地面积大等问题 分散式污水处理厂收集 分散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 排放口相对集中 降低工程造价 易于分期实施和污水再生利用 距离远 排水分区与系统布局 经济和管理等多方面的因素 不利于管理 结合地形地势 河道 污水系统 污水处理厂宜就近布置 4.1.1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