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关于城市污水分区与系统布局方面的规定 输送 城市污水处理厂可按集中 城市污水分区与系统布局应根据城市的规模 处理的污水量大 本条是关于污水收集系统的相关规定 湿地等生态补水时 距离远 环境 同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水面积大 4.1.4 不利于管理 污水系统 处理效果可靠性较高 总占地面积大等问题 应综合考虑自然 提高城市抗灾能力 易于分期实施和污水再生利用 污水系统 4.1.3 本条是关于污水集中与分散处理的规定 不利于污水再生利用 输送 4.1.2 分散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 4.1 再生水利用于景观环境 有利于节约用地 城市采用集中还是分散的方式布置污水处理厂 降低管道埋深 排放口相对集中 排水分区与系统布局 结合地形地势 并与城市场地竖向相协调 一次性投资巨大等问题 风向 降低工程造价 独立建设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布局应充分考虑再生水用户及生态用水的需要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 分散式污水处理厂收集 一旦运行管理不当 再生利用需求 污水处理厂宜就近布置 往往需要设置多处提升泵站 充分利用地形 地势布置 污水收集系统应根据地形地势进行布置 4.1.1 4.1.4 受纳水体位置与环境容量 可以减小管道埋深 少设提升泵站 便于管理 新建污水处理厂应含污水再生系统 排水分区与系统布局 处理的污水量较小 且存在不宜分期建设 4.1.1 减少运行费用 4.1 影响范围大 厂站总占地面积小 污水管道一般为重力流排水 4 经济和管理等多方面的因素 河道 污泥处理处置出路及经济因素等综合确定 4.1.2 用地规划布局 4 但存在处理效果不稳定 进水水质水量相对稳定 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包括污水管网和泵站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