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3.3 4.3 规划用地指标宜按表4.3.3的规定取值 规模大时偏下限取值 防护距离应根据卫生 2 应采取相应措施 本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防护绿地 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污水泵站应当与周围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 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 4.3.2 经过研究分析确定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指标是在参考全国部分城市的污水泵站实际建设用地指标和部分大城市泵站地方建设标准的基础上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面积应根据泵站的建设规模确定 注 应与泵站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保护方案 应按最不利水量计算 有关单位从事爆破 4.3.3 必须满足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 未处理的污水溢流会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 污水泵站规模应根据服务范围内远期最高日最高时污水量确定 目前 消防和安全等因素综合确定 顶进 结合当地的具体条件和技术经济水平 4.3.1 量化的防护距离尚缺乏科研成果支撑 因此 噪声会对周围居民的健康和居住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本条规定污水泵站规模确定的原则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指标 宜根据其规模选取 环保 污水泵站 钻探 污水泵站 规模小时偏上限取值 本条是关于污水泵站防护距离及其确定原则的规定 4.3.2 不包括有污水调蓄池及特殊用地要求的面积 因此污水提升泵站的规模 污水泵站应与周边居住区 污水泵站的规划用地指标 公共建筑保持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 本条是关于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指标的规定 挖掘 建议在编制排水工程规划时 用地指标是指生产必需的土地面积 不宜在本规范中作统一规定 打桩 即采用最高日最高时流量作为污水泵站的设计流量 取土等可能影响污水泵站安全的活动时 由于污水泵站产生的臭味 经论证后确定 4.3.1 1 保证周围环境质量 在保护范围内 4.3 污水泵站运行及栅渣外运时 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