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不得放置可燃物和设置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障碍物 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 安全出口位置及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避免阳光直射 用氧设备及其检修工具不应沾染油污 严禁使用非医疗 8.6.6 疏散方向 专柜存放 不应积存 老年人照料设施 护理 托儿所 窗 应经常检查氧气管道的接口 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 通向该区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托儿所 病房楼内的公共部位不应放置床位和留置过夜 8.6.4 门诊楼 重症监护室应自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防火分区 8.6.9 病房 8.6.7 老年人照料设施 保教保育用途大功率电器 8.6.10 病房内氧气瓶应及时更换 8.6.1 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的厨房 病房楼内的氧气干管上应设置手动紧急切断气源的装置 8.6.2 重症监护室宜设置开敞式的阳台或凹廊 发现漏气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面罩等 医院的门诊楼 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严禁违规储存 采用管道供氧时 8.6.8 严禁吸烟和违规使用明火 供氧 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8.6.3 远离热源 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墙上的门 8.6.5 烧水间应单独设置或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病房楼 易爆危险物品应由专人负责 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 乙酸等易燃 护士站内存放的洒精 超负荷用电 病房楼的公共区域以及病房内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