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宾馆 发生损坏时 门上明显位置应设置提示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 疏散走道 7.5.3 确保疏散通道 f) 避难层(间) b) 禁止占用 展销 逃生缓降器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 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前 7.5 封闭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有效 安全出口 商场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畅通 发光指挥棒 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门 安全出口 活动期间 i) k) 7.5.1 疏散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 不应被遮挡 或采取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的措施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含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建筑每层外墙的窗口 g) 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 封闭楼梯间 应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控制人数 确需设置时 应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要求 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或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举办展览 堵塞 j) 配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商场 医院 消防应急照明 应及时维修 避难走道不应挪作他用 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 以及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d) 疏散用手电筒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 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明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 瓶装水 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 在宾馆 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不应锁闭疏散出口 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责任人和安全疏散设施的检查内容 a) 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 安全出口的门 疏散楼梯 注 c) 毛巾 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疏散引导箱 疏散应急照明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应保持完好 7.5.2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h)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 清晰 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 更换 e) 医院 救援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