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5 器材进行巡查 7.6.4 其正面至疏散通道处 注 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 a) 工具仪表 发生故障后 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 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 管理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器材的巡查部位和内容 7.6.16 防火卷帘 辅助逃生装置等消防紧急备用物品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设施 消防设施包括室内外消火栓 灭火剂喷头 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数量 不得设置影响消火栓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需要维修时 建立消防设施 并出具检测报告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 保存完好 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7.6.11 维修等原因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距室外消火栓 自动灭火系统 在消防控制室内 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 字迹清晰 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 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 巡检的程序 d) 7.6.6 7.6.13 消防设施的维护 开关专用钥匙及手提插孔消防电话 制订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和交接班的程序 箱内设备应齐全 火灾探测器 做好维护保养 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 在消防控制室内 并分类标志悬挂 当事人在订立相关委托合同时 完好 消防控制室接到火灾警报后 要求 手电筒 办公等其他无关软件 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安全工作帽等消防专用工具 防排烟风机 断线 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 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 7.6.12 器材 维修完成后 人员密集场所应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 b) 并在建筑入口等明显位置公告 广告箱牌 圈占 7.6.1 消防应急广播 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 施工和验收资料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 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确保消防水泵 7.6.9 旁路等操作 7.6.15 控制箱(柜) 消防记录打印机等设备挪作他用 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器材巡查 严禁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电话 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关于消防设施维护和检查的责任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置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消防设施管理 手持扩音器 确保消防水池 f) 需要维修时 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通往屋顶和地下室等消防设施的通道门锁钥匙 宜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 c) 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 确保消防水泵出水管阀门 7.6.14 设置部位 应置备有关消防设备用房 要求以及设备自检 对自动消防设施应每年进行全面检查测试 7.6.17 单项检查 消防斧 值班记录应完整 保证警示器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杂物 记明配置类型 蜂鸣器等声光报警器件进行遮蔽 7.6.10 7.6.3 确认发生火灾后 应及时组织修复 应采取铅封 防火卷帘按钮钥匙 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严禁安装游戏 e) 联动检查 手动报警按钮恢复钥匙等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应具备各楼层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管道阀门 拨打“119”电话报警 货柜 标识等限位措施 空气呼吸器 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 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自然排烟窗 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 并正确标识开/关的状态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严禁对消防控制室报警控制设备的喇叭 消防图形显示装置中专用于报警显示的计算机 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 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同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控制柜开关处于接通和自动位置 传输火灾报警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每两小时记录一次值班情况 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 置备有关消防电源 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 7.6.8 堵塞 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对讲机 维修完成后 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 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器材的档案资料 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 气压水罐或高位消防水箱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符合规定要求 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 7.6 商品 展品 7.6.2 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 7.6.18 室内消火栓 其他单位 因故障 消防梯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 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6.7